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本案中发包企业在未经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工程,其后发现的质量问题便无权向承包人即建筑公司索赔;但如果是由于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出现问题则不受前述情况限制。因此建议,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工业用房,应在竣工验收后使用,否则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只能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