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大伯合伙多年在广州做生意,有一辆小车。我们是一大家人(家婆、大伯大嫂和一个3岁的儿子,还有我、老公和我9个月大的儿子)一起住一起吃一起用,平常赚的钱谁要用就拿,用去都没有记帐。只有收入才记帐。
现在大伯他们准备到外省发展,他说他把我们一起赚的一大部份资金拿去投资,车子留我们(价值十万)。然后是他们先去开公司,我和老公就在广州继续做本行,到过完年后,外省生意好做的话,我和老公儿子才过去。我们在广州每个月的收入大家都清楚,而外省那的收入我俩却完全不知情。其中我们在广州的生意还是可以的,我劝老公把共同资金分开,我们以后就继续在广州发展。但老公说:大伯的钱不够,肯定要动用共同的资金,我们为这事已吵架3个月,我真无法确定。
哎!!!!!我能给大伯把我们共同的资金拿走吗?
姐妹们,给我多点意见吧!!!!!
[此帖子已被 忆苦思甜 在 2007-8-25 20:51:19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