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月亮:换一个号码打给他,难道他为了这3000块什么电话都不敢接了吗?楼主手里有没有当时交订金他给的收据?连上最后结算时候的单子和最后的收据,去报警让警察联系他吓唬一下保证就给了~该多少钱就多少钱,当初讲价是一回事,现在多付了就是要还回来的,怎么可能这样做人呢!查看原文单据都有,只是觉得没必要为这事费这个神,我觉得对他最大的惩罚不是让他再拿回3000元,而是一辈子要接受良心的谴责,有些人是要为自己的一时贪念付出代价的,他就是其中之一,不喜欢诅咒人家,但欠人家的,始终是要还的!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