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4个多月就结婚了。难道你结婚了,不生孩子?
婚都离了,还追究这些问题有什么意思?
难道不高兴,摆脸上了,就该成被打的理由?你的逻辑真好笑
离婚了,为什么还要这样?请大家支招~~~~
14173166谈天说地
背景:05年结婚,07年生儿子,08年关系开始进入僵局,期间男方动手打过几次女方。经过漫长的时间,今年3、4月份终于离婚了。抚养权归女方所有。房子婚后买的,当时40来万。离婚时折成市价75万,女方付37.5万给男方。无其他共同财产。男方每月付800的抚养费,每周五探视一次,把小孩带走。
两人是同事,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所以没可能换工作。
双方都没有第三者。
事情:1、男方一直对外宣称,他是净身出户,什么都没有。可实际上他是把当时买房子的钱几乎全拿走了,有他写的收条为证。2、男方在同事面前给女方的爸爸打电话,很客气,还说他到现在都很感激,还是会叫爸。来探视小孩的时候,直呼她爸爸的名字,口气非常不友好,大吼大叫。3、每次探视,都要求要进女方家里,而且赖着不走。离婚协议上写明的是一周探视一次,他提出只要他想看了,就可以随时来。严重干扰了女方生活。4、对外说,他们之间没有第三者,将来肯定是要复婚的。
复婚是绝对没有可能,男方不仅对手打女方,而且不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从08年开始,男方就主动分居。对家庭也几乎没有什么经济贡献。没离婚前,一个月只给600做为生活费。
这么无耻的人,该怎么对付他,比较好?
201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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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采2010:
呵呵,只是这文章只说了男人的不是,没有说女的不是,觉得不妥。有因必有果,为什么当年会嫁给他?为什么还会生孩子?为什么会分居?为什么一面倒的只说一方?纯属疑问,楼主想答就答,我只是提出疑问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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