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个月,就该是七年之痒的纪念日了,写这篇文章,来纪念一下。
我跟LG相识,是在很无聊很无聊的大学时代。
上大学之前,家里人都耳提面命,坚决不能找男朋友啊,俺也立志做个好学生来着,第一个学期,刻苦攻读,还得了个三等奖学金呢(这也是俺大学四年里的最佳成绩啦,从那以后,就堕落了)。
过完大一,两位男性勾走了两个室友,那两个恋爱昏了头的女人,不停地对我们洗脑,于是,单纯的我们,也就很轻易地被污染了,开始满脑子罗蔓蒂克起来。
不过,我跟我LG的相识,可真是一点儿也不浪漫。
我们南三宿舍下,有一个小厨房。馋嘴的我们,经常自己跑去那个厨房弄吃的。那几个都是娇小姐来着,所以,可怜的我,只好充当厨师啦。有一天,我跑进那个小厨房,准备做菜,结果发现锅子已经有人占用啦,火上煮着,人却不见,只见凳子上摆着一本武侠小说。百无聊赖的我,就忍不住把那小说拾起来翻翻,不一会,有人进来啦,我赶紧把小说扔下,笑一笑,走开了,去洗我的菜去了。天理良心,那人长啥样,我都没看清楚。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又有人进来了,这人把锅用完,拿去洗,然后还赶紧跟后面的人说,是这位同学先来的。我心里偷笑:这人咋那鸡婆呀,难道我不会维护自己的权力吗?
没有后来的事的话,这事儿也就是一颗水珠滴进大海,没影儿啦。(事实上,若干年后,我还是想不想来LG当初的模样。嘻嘻)
LG后来交待,他当时贼心就动了,觉得扎着两个小花辫,穿着粉红上衣和大花裙的我,特别可爱。(自己回想当初的模样,都觉得土)。
因为他的宿舍楼就在我们旁边一幢,所以,巧遇的机会总是有的。
那时的我,迷上了小说,每天都跑去楼下租小说的店里去找好看的小说。于是,某年某月某日的一天,一个勤奋的小男生,和室友上完自习回来,就见到了心仪的小佳人的身影飘过。他犹犹豫豫地跟室友走到了宿舍楼下,终于憋不住啦,“我一定要去认识她!”交待室友回去帮拿学生证(某人当时是个穷书生来着,身上真的没有一文钱哦),然后自己就飞奔到小书店,充当小色狼,勾引无知少女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