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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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昨对《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草案)》再次进行了审议。由于在草案征求意见时,许多市民对部分人前往境外生育第二胎以上的子女的情况反映强烈,草案此次拟对此明确化和法定化,规定“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居民除外),违反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办理入户或者两年内在境内居住满十八个月的”按超生处理。
不过这个境内境外划分很有意思啊,划分国家的时候就说XX是中国的领土
划分户口的时候就说人家是境外,呵呵呵。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