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详情

中山三院生小孩变成杀小孩——夺命的医院

26190116怀孕妈妈

夺命的医院


中山三院生小孩变成杀小孩

2012615
预产期到了,开始入住中山三院。
因为定点医院是广州中山三院,所有的检查都是在本院做的并且在2012617之前,检查我和胎儿的数据一切都是正常。

617,产科医生陈丽,态度恶劣催我用催产药,否则后果自负。我一时慌乱同意用药。1541分医生安排用药后就再没有出现过!用药不久腰持续不断剧痛!老公多次去产科办公室,无人值班!护士不耐烦并且有些害怕,便叫我进待产房。但接生医生太忙,态度不好竟问我是不是真的痛并说现在也没床位剖腹。简直是草菅人命的狗医生。

在产床上痛到打滚,医生没有及时剖腹而是给我打了无痛分娩针继续催产。而我后来失去了知觉。更谈不上用力进行顺产分娩了!930分产科主任和儿科主任赶到产科分娩室时,宝宝因为宫缩太强,钳产出来2小时后缺氧死。而我也发生羊水栓塞,DIC大出血(医生定义的),多功能器官衰竭,休克过去。

一某产科教授说,催产药引起宫缩太强,1600-2000没用胎监设备密切监测胎儿情况,(医院未能提供胎监纸)没有及时发现羊水栓塞的先兆并没有及时处理,眼看着小孩被憋死,如果医生有一点责任心,稍微注意下病人,及时把阴道的催产药取出来,或者能及时转剖,悲剧就能避免!

二小孩死亡大人重伤是因为周末人手不够,而多是实习医生,完全没有医生的职业道德,经验也不够,观察处理不当。而关键时刻主治医师滕奔崎不在岗位回家去了,当胎儿不行的时候才返回医院。耽误了抢救时间。这点可调阅她的电话记录。陈丽医生也已经对家属证实并录了音。

三:护理单的胎儿娩出时间与医嘱单的时间不符合。催产药放置时间也没记录。

四:实际有做人工破膜,病历上为什么是自己破水?

五:为什么听到小孩哭声,病历却变成宫内死!还有太多的疑点!

2012/09/20
精选回帖
致广州天河区法院陈小曼法官和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公开信-中山三院陈丽致婴死母残案还要拖延到什么时候?!中山三院陈丽致婴死母残特大医疗害命案从2012年6月17日发生至今已经1年几,产妇因为医院错误操作大出血和休克,落下脑垂体和多生殖器官损伤萎缩的席汉氏综合症,每天寻医治病,以药当饭,倾家荡产!家属每天过着以泪洗面的日子,处于崩溃的边缘!期间多次和医院协商医院不但死不承认过错,篡改,隐匿病历,还隐瞒病情,耽误最佳治疗时间!2013年5月7日被逼起诉医院,走上漫长的诉讼之路,医院不同意10大国家级机构鉴定,于是协商广东的南方医院司法鉴定机构, 结果等了3个月被南方鉴定机构以一条技术力量有限就不予受理了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不明白退回材料的理由,在此公开敬请南方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做出明确回答!!!根据16条哪款??哪些技术力量不够,不能鉴定是什么方面的技术力量不够具体指明,对病历问题是否影响鉴定结果只字未提!难道是法官没有履行职责首先对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定并发公函给鉴定机构??!要求复印公函被告知没有!!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以及是否影响鉴定因果关系难道鉴定机构不需要说明???
2013/11/13回复
致广州天河区法院陈小曼法官和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公开信-中山三院陈丽致婴死母残案还要拖延到什么时候?!中山三院陈丽致婴死母残特大医疗害命案从2012年6月17日发生至今已经1年几,产妇因为医院错误操作大出血和休克,落下脑垂体和多生殖器官损伤萎缩的席汉氏综合症,每天寻医治病,以药当饭,倾家荡产!家属每天过着以泪洗面的日子,处于崩溃的边缘!期间多次和医院协商医院不但死不承认过错,篡改,隐匿病历,还隐瞒病情,耽误最佳治疗时间!2013年5月7日被逼起诉医院,走上漫长的诉讼之路,医院不同意10大国家级机构鉴定,于是协商广东的南方医院司法鉴定机构, 结果等了3个月被南方鉴定机构以一条技术力量有限就不予受理了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不明白退回材料的理由,在此公开敬请南方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做出明确回答!!!根据16条哪款??哪些技术力量不够,不能鉴定是什么方面的技术力量不够具体指明,对病历问题是否影响鉴定结果只字未提!难道是法官没有履行职责首先对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定并发公函给鉴定机构??!要求复印公函被告知没有!!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以及是否影响鉴定因果关系难道鉴定机构不需要说明???
2013/11/13回复
致广州天河区法院陈小曼法官和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公开信-中山三院陈丽致婴死母残案还要拖延到什么时候?!中山三院陈丽致婴死母残特大医疗害命案从2012年6月17日发生至今已经1年几,产妇因为医院错误操作大出血和休克,落下脑垂体和多生殖器官损伤萎缩的席汉氏综合症,每天寻医治病,以药当饭,倾家荡产!家属每天过着以泪洗面的日子,处于崩溃的边缘!期间多次和医院协商医院不但死不承认过错,篡改,隐匿病历,还隐瞒病情,耽误最佳治疗时间!2013年5月7日被逼起诉医院,走上漫长的诉讼之路,医院不同意10大国家级机构鉴定,于是协商广东的南方医院司法鉴定机构, 结果等了3个月被南方鉴定机构以一条技术力量有限就不予受理了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不明白退回材料的理由,在此公开敬请南方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做出明确回答!!!根据16条哪款??哪些技术力量不够,不能鉴定是什么方面的技术力量不够具体指明,对病历问题是否影响鉴定结果只字未提!难道是法官没有履行职责首先对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定并发公函给鉴定机构??!要求复印公函被告知没有!!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以及是否影响鉴定因果关系难道鉴定机构不需要说明???
2013/11/13回复
110楼
1970/01/01回复
全部回帖
梵婀凌:
我看过羊城晚报关于这件事的新闻,确实触目惊心!但里面提到你没有用医院开的催产素,而是按医生指导在外面的药店买了催产药膏,实情是这样的吗?还有这事能申请医疗事故吗?
查看原文
就是医生叫买催产药的啊!当然可以告他,不过小孩尸体被三院偷偷火化了,很难验是宫内死还是出生后才死!如果是出生后才死,赔偿高10倍!这就是医院的无耻!只肯赔偿几万!不过就算医院赔偿,一条人命也就几十万,不值钱啊!这可是过失杀人啊!那狗医生应该坐牢,以慰亡魂!
2012/09/20回复
心雨情缘:
太恐怖了,这么有知名度的医院竟然出这样的事
查看原文
就是以为那里好,选择了它,还离家较远,结果不是!痛心啊!
2012/09/20回复
这么无良的医院,太恐怖了,真的怕怕。番禺中心医院不知怎样呢?
2012/09/20回复
aimee-11:
这么无良的医院,太恐怖了,真的怕怕。番禺中心医院不知怎样呢?
查看原文
你没有看到南方都市报8月24日的报道吗?番禺中心医院最近发生了一起和我一样的情况。产妇死亡,小孩不知道怎样了!
2012/09/20回复
华三厂家:
你没有看到南方都市报8月24日的报道吗?番禺中心医院最近发生了一起和我一样的情况。产妇死亡,小孩不知道怎样了!
查看原文
产妇因为延误8小时才切子宫,大出血死亡了!
2012/09/20回复
九美九美7楼
想骂人了,看的心酸!
2012/09/21回复
陈丽看过两次,态度真不怎么好。所以后来我都指定哪位医生看了。我也是催产的,在中山三院生。我是羊水穿了,他们的助产士要我人工破膜于是就塞药了。宫缩真得好强,刚停下马上又宫缩,但他们有用胎监。我在里面,突然听到她们大叫,她的宫缩太强了,快拿药出来,我这才松了一点。六点半下的药,八点就开始强宫缩,十点半我就生下仔了。唉,总之一切不容易。在这之前我还照过性别是仔,我当时蛮担心的,如果有个什么东瓜豆腐,婆家又要给脸色了。
2012/09/21回复
又出这样的事,心惊惊,我也定点在中山三院
2012/09/21回复
是不是前段时间在中山三前拉横幅的那件事?
2012/09/21回复
紫炊紫炊11楼
悲剧呀,害死一小生命,我打算去中山一,不知道怎么样呀。
2012/09/21回复
很同情楼主,但是楼主位什么自己不爆料,要大家帮你爆料呢,微博我们可以帮你转发,但是我觉得向其他媒体爆料还是本人比较有力度
2012/09/21回复
我也在中山三院产检过,那个名叫腾卉琦的医生的确不怎么负责任,而且态度恶劣,这么有名的三甲医院居然出现这些的医疗事故,真应该大肆曝光出来!!!很同情楼主的遭遇,不过你不要太伤心,养好身体!!以后再怀宝宝!!
2012/09/21回复
真是狗医生,会有报应的!!这样没道德没良心的人!建议楼主去今日关注爆料!!
2012/09/21回复
用微薄吧!微薄的力量最强大!!!
2012/09/21回复
妈呀,我定点那里生产呢。不过我产检一直都没有碰到叫陈丽的医生。我挂的是普通号产检。怎么办,我现在换定点医院也来不及了。
2012/09/21回复
中山三真的很多实习,我现在情愿去天河妇幼都不去中山三
2012/09/21回复
好恐怖诶,不是说中山医院都是很不错的吗,怎么那么恶劣
2012/09/21回复
华三厂家:
夺命的医院—中山三院生小孩变成杀小孩 2012年6月15日预产期到了,开始入住中山三院。因为定点医院是广州中山三院,所有的检查都是在本院做的并且在2012年6月17日之前,检查我和胎儿的数据一切都是正常。6月17日,产科医生陈丽,态度恶劣催我用催产药,否则后果自负。我一时慌乱同意用药。15点41分医生安排用药后就再没有出现过!用药不久腰持续不断剧痛!老公多次去产科办公室,无人值班!护士不耐烦并且有些害怕,便叫我进待产房。但接生医生太忙,态度不好竟问我是不是真的痛并说现在也没床位剖腹。简直是草菅人命的狗医生。在产床上痛到打滚,医生没有及时剖腹而是给我打了无痛分娩针继续催产。而我后来失去了知觉。更谈不上用力进行顺产分娩了!9时30分产科主任和儿科主任赶到产科分娩室时,宝宝因为宫缩太强,钳产出来2小时后缺氧死。而我也发生羊水栓塞,DIC大出血(医生定义的),多功能器官衰竭,休克过去。花了6个钟头抢救才苏醒。在ICU重症监护室呆过3天地狱般的日子后转到孕妇区。至今,一直倍受药物的摧残。子宫和阴道里的淤血排了一个月。肠胃被摧残,而且并发了肝炎、胃炎,膀胱炎、子宫内膜炎。盆底肌肉严重损伤,尿肌无力,子宫有脱垂的倾向。因输血和药物过敏,全身红痒,看尽了医生。还有些未知的后遗症。伤口痛,浑身没力,感觉历尽艰辛,身体变得很差,以后不知道能不能怀孕!!!!也不敢生孩子了!!!!16:00-20:00至今我还在接受治疗,一直倍受药物的摧残!!!!过着噩梦般的日子!!医院是害了人命还推卸责任,究竟谁能还我一个公道呢?谁能帮我找出责任人并惩罚他们并且避免同样的悲剧在其他产妇身上再次发生呢????!!!!为了防止悲剧再发生请各位热心人士帮忙发微博论坛和向媒体报料!媒体报料热线:今日一线 83313111;今日关注 83355006;G4:114羊城晚报:87776887 广州日报81919191广州第一现场15818801000急需法律援助,如能帮忙者请致电家属 13929593672
查看原文
好恐怖阿!医生怎么可以那么随意!!!! 我也准备在这医院生,有可能会碰上国庆放长期,希望一切顺顺利利。
2012/09/21回复
猜你喜欢

有在广医三院、中山一院、珠江新城妇幼建档和分娩的妈妈吗?能说说医院的一些情况吗?

从顺产到剖腹的痛苦历程

人间惨剧.广州中山三院的无德狗医生还BB和产妇一个公道,血与泪的声讨!希望大家顶起来和

惨绝人寰,中山三院陈丽等医生因红包报复草菅人命致婴死母残!还我和宝宝公道!

中山三院就这样害死了婴儿_给准妈妈敲警钟

七夕小宝宝——中山三院29小时顺产记

热点推荐

广医三院妇儿医院乱封路 合理吗?

全职宝妈带娃日常 没有盼头没有期待

万岁豪华寿司船 小朋友很喜欢

继北上深之后 广州也官宣取消豪宅税了

2024广州孕妈妈交流群 欢迎扫码入群!

2024年装修交流群 杜绝踩坑等你加入

60㎡老房焕新记:原木风改造,打造温馨家居

有个疑惑,以前嫌弃港式房子没阳台不好,但

143㎡混搭风,复古与自然碰撞融合,让日子

装修的东西还没买购 我又在期待双十二了

推荐一款护手腕~适合腱鞘炎

家电是不是要在设计之前定好?

81年的未婚单身女同事征婚

查看更多热点 >

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