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我到南方人才市场找了现在这份工作,试用三个月后转正并签了三年的合同(签合同时我只想签一个月,人事一定要签三个月,想着也没什么就签了)。这个公司是在行业内也算是比较有名气的,还是亚洲五百强。 转正后两个月,公司说效益不好,要裁员。部门领导把我的名字提上去了(因为我是来得最短的,赔的最少的嘛)。两周后又说不裁员了,改劝退或换部门,那本人当然是劝而不退了,没那么笨的。结果就是要降薪,我当时的回答是:不可能,我有合同,合同也得很明白。然后好长时间没有下文。 再到前两天,又突然跟我说停职停薪。现在去申请仲裁是必然的。各位姐妹有没有更好的报仇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