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会计同行记得完成继续教育,如果没有完成到时换不到新证。附会计证换证通知。
657330谈天说地
财政部
2012年12月10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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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告诉同行一定要完成继续教育,如果没有完成到时换不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已经出台,请各位及时查阅。 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 ... 0121220_718997.html第二十三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2012年12月10日
会计同行们:2012年的市证会计继续教育就快要结束了。请大家转告同行的朋友。千万不要错过了时间。 2月份是春节, 早点做妥完成一件事情 。特别是好多不从事财务工作或做妈妈的容易错过了时间。就会计继续教育问题,如有需要咨询请加316426932。请看到的多提醒一下身边的有会计证朋友们了!
2013/01/17
全部回帖
易子涵:
只要答题通过了就带会计证盖章就好了吗?刚从外地转进来的还弄不清楚这边规矩呢、
查看原文是的,只要带会证证去行了。你是在哪个区呢。我可以发地址和电话给你。朋友去代盖也行的。请放心!
2013/01/23回复
紫晶妈:
粤人考函〔2013〕5号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考生: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合格人员名单的电子版已下发。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和省直报名点考试合格考生,按考务文件(粤人考〔2011〕59号)的规定和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 一、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 1. 寄送合格考生报名资料和审核情况报告时间:2013年2月28日之前。 2.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二、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考生(省直报名点): 1. 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3年2月25日至3月8日(周六、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 2.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联系电话:020-37605711,020-87233610。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3年1月17日
查看原文12年三科都通过了,要怎么领证?
2013/01/23回复
您好,我刚也完成了网上答题,是不是直接去盖继续教育的章就行?荔湾区去哪盖,求地址及工作时间?
2013/01/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