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需要打个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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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看书的时候悟出个道理,人人不是都求财吗,可是有一个词叫做“守财奴”,意思是守着财当财的奴隶,那如何才能成为钱的主人呢?我认为“施财为主”,意思你把钱财施出去了,就成为了钱的主人。有了这个粗浅的道理,我现在开始变得“好心”起来,看到那些在天桥上行乞的人不再分辨哪些是骗子,哪些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因为施与财说到底还是我的需求,这种善也算是善,但不是纯善,纯善的人应该是无所求的。就算是我有所求吧,做了总是比不做好,最起码求个心安。
今天爬山归来,看到路边有一个蹒跚而坐的老人,头发都打了结,衣服脏乱不堪,满嘴胡子,正用那脏手送东西往嘴里,我心想,好可怜的人哪,从钱包里掏出10块钱来给他,他看了我一眼,继续吃手中的东西,说不要,我以为他不好意思要,就说,没事,你拿上买个东西吃。老人坚决的眼神回馈给我他不需要,这下倒让我脸红起来,分明是“好心”用错了地方,人家就不需要钱,我又看了一眼那黑白分明的眼神,想到我这两天正在看的佛教著作,我想他应该是某位高人的化身,来点化我这颗为钱财所迷惑的心,想到这儿我竟佩服起老人来。后来我的小朋友问我,他为啥不要钱。我说他不需要钱,你看他吃捡来的东西不是吃的挺开心吗,衣服也不用买,一件可以穿很久,他要钱干什么呢?小朋友好奇的看着我,她估计很难明白没有钱怎么可以生活下去呢?是啊,我们匆匆的去赶车了,虽然得到片刻的清凉,但心中仍然为财钱所累,这颗心远不如那个老人那般的洒脱。
又想到昨天的一位朋友说,你在帮人的时候不要想着是“施给”,你就想你自己干了件让自己高兴的事,这叫助人助已,你帮了人家得到快乐的还不是你自己?说得太对了,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想要自己处处飘香吗,那就送人玫瑰吧。
2013/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