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非广州本地人,认识了个广州本地的男朋友,但苦恼的是,她男朋友家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而他男朋友家的户口是广州集体户口,这样,他们以后的小孩就很难入户。但在网上查到,说是夫妻双方只要一方拥有广州市户口,其中一方拥有本科学历证,能证明他们是在广州长期居住的,这样他们的小孩就能入户广州。请问实际情况是这样吗?有无人遇到过这种情况?求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