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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按学期收费,更能核算成本,也保障家长权益
记者昨天从海珠区教育局获悉,在新学期开始,该区所有幼儿园都将在新学期统一采取按学期收费的方式。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广东省的文件有规定幼儿园可按学期或月收费,海珠区决定统一采取按学期收费的方式。对于为何采取按学期而不是按月的方式,该局负责人则称,“我们作此决定经过了充分的调研,一是,对比起月收,按学期收费能够更准确核算成本;二是,按学期收费既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作,也保障家长的权益,不需重复计算成本,因此我区物价局和教育局商定按成本进行备案,这也是省文件允许的。”
一次性交费有风险
一学期在园内超50天不退费
对于家长们来说,尤其是流动性较大的家长,一次性交费存在风险。“我现在是租房子住,虽然前几年都很稳定,现在房东想卖了房子,万一要搬走,孩子就有极大可能转学,那么费用岂不是要‘打水漂’了?”租住在海珠区的付女士已经为女儿报名了小班,“也收到了收费的通知,现在正在犹豫要不要在这里上幼儿园了”。有家长向记者反映,幼儿园通知按照学期交费的同时,也通知家长只要孩子在园内超过50天就将不退费。
对此,记者获悉,广东省的确有文件作出过此规定。依照今年2月,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其中规定,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费由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按学期或按月收取,幼儿园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学期(月)预收保教费。
采取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请问这样的规定,究竟保障的是谁的权益呢?按照教育局的说法,保障了家长的权益,到底是家长的哪些权益得到了保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