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租住户:(1)对手续完备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无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报名时在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2)对手续完备的具有本区户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根据上面的政策,不是“由对口小学接收”吗?还是各区的政策有不一样的?
2013年学童频道在线答疑全新启动,第1期就送上许多家长最关心也最揪心的热门话题——幼升小。
答疑话题:幼升小政策方面的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