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凡属随祖辈居住户、租住户,不完全财产住户、实际在本区居住的拆迁户的适龄儿童家长须知:须提供该居住地为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的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证明材料如下:①由儿童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关于住房安排情况的证明(证明内容:在广州市内有没有其他完全房产、有没有单位分房、有没有自购房、有没有租房),没有工作单位的则只需出示失业证。②除以上资料外,属以上情况的适龄儿童父和母两人均须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分别开具《广州市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特此公告
铁一小学
2013.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