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新闻中说的,家长们担心:“万一病毒携带者心理有问题,或者在工作生活上遇到不如意,影响到学生,甚至拿学生泄愤,怎么办?”
我也更支持这个观点:“不反对艾滋病毒携带者当老师,他们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但家长们也应该有知情权,有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利。”
小编导读:近日公布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中,删除了“艾滋病不合格”条款。这意味着从今年9月开始,艾滋病患者将不再被广东省教师行业拒之门外。此次修订内容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家长们热议。有一位何姓教师甚至给建议删除“艾滋病不合格”条款的某公益组织打去“恐吓电话”。
作为家长,你认为这项修订合理吗?是对社会平等事业的支持与推进,还是对教育事业和孩子的健康的致命威胁?各位妈妈对于这项修订是怎么看的?如果孩子的老师是艾滋病患者,你又会采取什么措施呢?
我觉得呢D公平系建立系所有学生的安全上。如果有朝一天老师给学生包扎伤口的时候。。。如果比我知道边个有甘既病仲当老师,死都唔会叫自己的小孩去那家学校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