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近日公布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中,删除了“艾滋病不合格”条款。这意味着从今年9月开始,艾滋病患者将不再被广东省教师行业拒之门外。此次修订内容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家长们热议。有一位何姓教师甚至给建议删除“艾滋病不合格”条款的某公益组织打去“恐吓电话”。
作为家长,你认为这项修订合理吗?是对社会平等事业的支持与推进,还是对教育事业和孩子的健康的致命威胁?各位妈妈对于这项修订是怎么看的?如果孩子的老师是艾滋病患者,你又会采取什么措施呢?
我觉得呢D公平系建立系所有学生的安全上。如果有朝一天老师给学生包扎伤口的时候。。。如果比我知道边个有甘既病仲当老师,死都唔会叫自己的小孩去那家学校上学。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是母婴,不洁性交,还有血液。有艾滋病的老师会传染给孩子,可能最多也就是血液这条。但是就是老师有伤口,血出来了,也得孩子有伤口,大家的皮肤黏膜都碰到了才有风险吧。。。这样的几率不知道能有多少,所以觉得大家真是瞎操心啊。。。退一万步说,现在中国的艾滋病人口这么多,就在我们的身边,可能就有着好几个艾滋病患者,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啊~~~不过,话说回来,中国的这些政策从来都是门面功夫,乙肝病毒携带者虽然明文规定是可以接收的,但是真正受雇用的有几个啊?招聘启事说明不能写只要211,985学校的,到头来不就是不写出来而已。在删选简历时,还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