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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翻邻居家窗户回家坠亡 法院判邻居赔偿12万】

387758谈天说地

去年11月,江苏张家港的男子高某因忘带钥匙,欲借道邻居全某家翻窗回家,全某提醒危险,但在高某坚持下同意,后高某不幸坠楼身亡。家属认为全某没加以制止,向其索赔40万。近日在法院调解下,全某赔偿12万。

2012年11月4日晚8点50分左右,家住张家港某小区301室的高某下班回家,到了家门口突然发现没带钥匙。于是高某来到楼上401室邻居全某家,称想从全某家翻窗回家。全某和家人认为此举具有危险性,作了提醒。但高某坚持要这样做。
  见高某态度坚决,全某碍于情面,就将高某带到一间卧室让其借道。然而,最终不幸还是发生了,高某跳下去的时候,摔到了一楼,当场身亡。
  事发后,高某家属认为,如果当时邻居全某及时劝阻高某的行为,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某赔偿4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高某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到行为的危险性,但在当时的情形下,全某有能力阻止高某从事这种危险行为以避免悲剧的发生。经过法院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全某同意补偿高某家属12万元。
  通讯员 吴丹 现代快报记者 何洁
  法官说法
  有时拒绝也是做好事
  办案法官提醒,为邻居提供帮助和阻止邻居从事高度危险行为都应当得到提倡。为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做好事是值得提倡的行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拒绝为他人提供一定便利也是做好事的表现。




那些家属脸皮也太厚了吧~!法院是不是收了家属好处啊?真冤!
2013/07/11
全部回帖
估计此贴会火。
有争议的贴才会火~
2013/07/11回复
以后得先要邻居爬窗之前亲笔写一份责任自负的声明,不对,最好是手机录音录像要他自己声明负责一切后果! ...
呵呵,直接拒绝不就行咯
2013/07/11回复
我妹夫经常做这种事,从不失手。
小心点吧~~
2013/07/11回复
他是攀岩国家级教练,徒手上五层楼是按秒数算的。
好酷的职业
2013/07/12回复
这不是主职业。。。
不是职业?
2013/07/1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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