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想解释什么,但今天真真切切发生了一件穿越的事。我想说几句。
这件事最大的焦点是不告诉,我的原因是这样的,我们07年毕业后同居,除了有时会吵架之外,感情基本稳定,在09年的时候,有一次因为我的钱全部买了股票,在周末的时候我需要大概两三万块,由于股票周一卖的话,周二才能把钱转出来用。我跟我女朋友(当时)说先借我,我周二还给她,无论我怎么说,她都不肯,加上这么多年来的其他处事,我知道她把钱看得很重,因此,这件事我考虑如果跟她说的话,她肯定不会允许,我强行做的话又是吵架。
我是来自农村(现在应该算乡镇)的,一个哥哥,在农村赚钱不多,我因为要买房(我跟老婆11年初一起出首付买了个两房),工作到现在,也几乎没拿过钱回家。今年爸爸决定盖两层多楼,两个铺面,原来两层,盖完4.5层(农村喜欢搞个半层的),盖完第一层的铺面出租,用一层开个小型网吧,两层住人。我是这样考虑的,1、这是爸爸的想法,尽量支持他,2、哥哥一家人,父母,以后我跟老婆小孩回去也有地方住,避免没地方不方便或发生矛盾,3、父母也跟我说现在有多余地租出去房租也可以当成我给了生活费。两层多楼,一层一百五、六方,材料和人工费,很省也要5、6十万,我分两次转了20万回去(转后我剩几万空闲钱),我爸我哥都是搞装修的,很多活基本他们都自己做的。
再说明一下我们在广州的情况,我们都不是广州的,工作后工资差不多,应该涨得快慢的原因,有几年我比老婆高,后来比她低。11年初买房,首付我出了大概三分之二,她出了大概三分之一,名字是两个人,买家具和家电都各自出一部分。房贷,煤气,水,电,电视等都是我的卡上扣。她每个月会转两千多跟我分当。生了小孩后,她就没转了。她其他的钱存了定期,我从来没有过问她有多少钱和用了多少钱。她是很省钱和很重视钱的那种。
住房公积金要半年取一次,我现在还房贷,吃穿生活费,水,电等,和交保险(有老婆后为自己买的保险,保险买了有时会后悔,但我决得万一自己真有什么情况应该给对方一点保障),我每月剩的不多,我没说什么。我觉得我可以承担和应当承当。我也支持她先不工作在家照顾小孩到一、两岁。
我老婆和我妈合不来,我妈来过两次,一次是新房入伙住了一个月,一次是来照顾小孩的,我老婆觉得照顾的不好,几天后我带她回去。现在老婆她妈妈,老婆,照顾我小孩,请了个保姆工作日的白天帮忙。
情况大概这样,因为出身我没办法啃老,我也没有愚孝,我做为一个男人,我做了一个儿子,丈夫,父亲该做的。但因为婆媳关系,夫妻吵架等原因,我可能还要遭受父母,老婆,及一些外面的人的说,我也可以承受。
生活应该多互相理解体谅,多互相支持。选对象不是一门技术活,没有完美的人,为什么结婚后就觉得对方这不好,那不好,外面的人是多么的好。结婚的时候难道不是因为对方某些地方的好吗。为什么那么多曾经一起开心快乐的事在有一点矛盾的时候就都忘了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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