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遇到过这么一个搞笑的事情,她跟老公买了一套房,在萝岗那边的,是两年前买的,因为当时工作地点比较远,他们等以后再入住。地铁开发商是谁我就不说了。她老公今年公司搬到了科学城,所以她们夫妻俩决定现在搬进去住。殊不知她们把东西拿过去之后,里面居然已经有人住了!我朋友很急啊,快点跟保安说了一下,说有人霸占了他们的房子。霸占的那个人说,自己是开发商的债主,开发商欠了他钱,逾期不还,这房间当时是作为抵押的,他已经在里面住了两年了!这真是岂有此理啊,我朋友跟开发商说,还要求他们赔钱。我朋友不甘心啊,说告到法院都要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