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恕我直言,你这样下去的话最终后果只有一个-离婚。其实大家可以好好沟通,你也不必很强硬地跟他们说不生,你可以说迟一点等经济况妆改善一点再生。其实楼主房子都买了,如果供得了房子养不了孩子的话,那我情愿不买房先,把这些钱养了孩子先。----一个已婚未育无房无车,打算明年生育的朋友致上。
不想为月薪3000的LG生”穷三代“,我做错了吗?
35330570谈天说地
全部回帖

这个关“爱情”什么事呢?男人结婚有一个非常根本的内在因素就是延续后代,而女人在选择伴侣时,事实上一样会遵从自然的规律“择优录取”,男女相互吸引的过程称之为“爱情”,其实就是一个相互选择相互肯定相互爱慕的过程,既然你选择了你的老公并且不顾家人的反对和他结婚,那他肯定有你看好的优点,怎么婚后这些优点不存在了呢?
你和他结婚就要相信他,相信他的贫穷是暂时的,如果婚后整天活在后悔没嫁有钱人的情绪中,男人永远也不可能发达,我觉得楼主的问题,不是贫穷的问题,而是你们夫妻之间出现了很多的矛盾,你们之间的沟通,交流,信任没有了,而这些,你有没有责任呢?如果不相信一个男人的能力和未来,没有肯定和爱慕,又谈何为情而嫁?如果你和他沟通了,交流了,也相信他,可他就是扶不起的阿斗,那就是你当时眼光有问题,如果真是这样,不如离婚,给自己一条生路,也给别人一条生路。
说到婚后活在没嫁有钱人的情绪中,事实上女人要想下婚前那样青春美丽时都没嫁到,还想婚后?好好珍惜眼前的生活吧,如果自己对老公完全没信心,其实就是你内心有嫌弃的情绪,他们是能感知到的,当然会敌视你,至于说生孩子,完全可以相互商量几年后再生,让压力变动力。
你和他结婚就要相信他,相信他的贫穷是暂时的,如果婚后整天活在后悔没嫁有钱人的情绪中,男人永远也不可能发达,我觉得楼主的问题,不是贫穷的问题,而是你们夫妻之间出现了很多的矛盾,你们之间的沟通,交流,信任没有了,而这些,你有没有责任呢?如果不相信一个男人的能力和未来,没有肯定和爱慕,又谈何为情而嫁?如果你和他沟通了,交流了,也相信他,可他就是扶不起的阿斗,那就是你当时眼光有问题,如果真是这样,不如离婚,给自己一条生路,也给别人一条生路。
说到婚后活在没嫁有钱人的情绪中,事实上女人要想下婚前那样青春美丽时都没嫁到,还想婚后?好好珍惜眼前的生活吧,如果自己对老公完全没信心,其实就是你内心有嫌弃的情绪,他们是能感知到的,当然会敌视你,至于说生孩子,完全可以相互商量几年后再生,让压力变动力。
2014/06/27回复

如果我是楼主,这样的收入,我就不会买楼,何必这么累。租房也很好呀,你结婚了,肯定是要生孩子的。除非你生不出来,孩子对于你的家庭辛福非常重要,你不生,你会后悔的。中国多少穷人,照样这样过日子。如果你真想让孩子过好点,不如卖了房子。别做房奴了。
2014/06/27回复

凡事都有两面性的,关键看你怎么看咯!其实穷有穷的过,富有富的过,穷人家的孩子并不一定就比富的孩子差啊,穷的环境还能锻炼孩子的意志呢!就是要宝宝从小有那个刻苦意识,娇生惯养也不好是吧!
2014/06/27回复

你无错,你老公都无错,你家婆想抱孙都好正常,你结婚前就知道你老公是无钱人家,当时就应该商好咩情况下先生BB,大家无问题先再结婚,你而家自己罗晒主意话吾生就吾生,对男家是吾公平。物价是不断上升的,而家你觉得三千蚊是养吾到BB,过多几年比你老公罗六七千蚊一个月,你一样觉得吾够使的。相对无钱的人来讲,其实是越早生BB是越好的,因为年轻先会去博,年几一大自己都求安稳了,自身竞争能力又细了,可以讲争钱能力都细左了,小朋友是读大学的时候最使钱的,所以楼主都是要考虑清楚!
2014/06/27回复

我和LG是大学同学,以为爱情就可以饮水饱的我,大学毕业之后,不顾爸妈的强烈反对,不顾一切地嫁给了 ...
2014/06/27回复

楼主,离婚吧~~衬未有小孩!!!你还可以打个返身仗~~你可以再嫁个条件好的人,你老公又可以娶一个能为距生bb的女人~~唔好再拖落去啦~~贫贱夫妻百事哀!!!
2014/06/27回复

我看到你这样说,我就只会觉得你太傻了,在你们认识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你老公家里不太有钱,你如果不能挨苦的话就不要结婚啦~~~现在才来后悔真是太迟了,就算你现在现实了,那能改变吗?除非你老公上进吧~~~不然也就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
2014/06/27回复

我们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的,孩子一出生就注定是低人一等的命运。 我们现在收入微薄,老 ...
2014/06/27回复

庄家春与秋:
你既然和他结婚,意昧着答应人家生小孩。要不你婚前说好,不要孩子,他要是答应, ...查看原文
你既然和他结婚,意昧着答应人家生小孩。要不你婚前说好,不要孩子,他要是答应, ...
结婚不等于就要生小孩,答应结婚不一定答应生小孩,这是两个人要协商的。且不论楼主不想要小孩的理由合理不合理,女性的生育权也是需要尊重的
2014/06/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