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时这样的:我之前和亲戚有一套房,现在和老公在广州贷款7成买二手房,做按揭其他资料都弄好了,就差无房证明。前一阵子和亲戚去银行析产,按计划是本周五能完成,然后再去房管局除名,大概7个工作日后可以拿到无房证明。昨天中介打电话来说,担心8月公积金政策变动,这个周末要我们去先签了按揭,他们递资料,无房证明最后再补上去。我担心之前那套还没除名,查到现在是二套,就无法贷足款,中介说没问题的。等无房证明出来应该是无法查到。我想咨询一下这样行吗?一般按揭的程序来走无房证明是什么时候递交的,我们这样子先签了按揭再补文件对我们会有什么不利因素吗?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