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作者:刘俏梅,湛江一中教师。
本人刘俏梅在2014年6月15日上午10:09分,在家中通过网上银行错把一笔款8006元转入到一个广州农行卡号:6228480081261731616。卡主是董立娟(附上转账单据)。当本人发现以后致电附近的金沙湾农行,因当天是星期天银行不上班,银行方面交待我第二天去银行办理相关业务。16日上午我到金沙湾农行反映情况,银行说无法受理,但可以提供对方的电话,让我自行沟通解决。
本人拿到电话以后,于6月16日10:07分致电董立娟。对方听了本人把存错款的事实告知以后,说此事很荒唐,她说这张卡平时很少用,不知道有款打进来,并说让我走法律途径。
本人接着到沙湾派出所报警,时间为11点。警察受理以后打电话给董立娟,把情况重申一遍,并希望她配合警方的工作,核实以后把款转回我的卡号。当时董立娟的口气变了,变得非常强硬,她责怪银行把电话给我,并大声的对警察说,叫她起诉我吧。
当天我发了几条信息给董立娟,说这是我母亲买药的救命钱,希望她念在大家同为人女的份上体谅我的难处,抽空把钱汇回我的账户。同时也把转账单和报警回执发给她。她没有任何回应。
17号上午至中午我一直都没有联系她,因为希望给点时间她考虑清楚以后,再把款打回给我。毕竟我和她素不相识,又是自己因为粗心犯的错,给别人造成麻烦。直到5点钟的时候警察给我电话,说上午打了两次电话她都不接,并且已经把钱提走。
我听到把钱提走以后,觉得事件性质已经非常严重,接着发了两条信息给她,说明事情的严重性,希望她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为几千块钱铤而走险,不值得等等。接着她回复了一条短信,内容大致是警告我如果再用电话或信息骚扰她,她会对我起诉,予以还击等。
19号上午,做贼心虚的董立娟主动出击,打电话到我的单位,到校长,sj,办公室主任处告我污蔑和骚扰她,企图通过校方给我施加压力,达到我不追究她还钱的目的!并且大言不惭的说自己是一位自由公益人。当校长找我了解清楚事实后,对我的维权行为表示赞许和支持。
昨晚回家以后,我对自由公益人这个称谓非常好奇,因为我是第一次接触这个名词。因而在电脑上进行搜索,结果找到了广东狮子会盛德服务队队长董立娟在2013年4月为脑积水的弃婴小五呼吁大家献爱心,捐款救助的善举,当时广东电视珠江频道,新闻日日睇等媒体对此事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并把她誉为广州最美妈妈-天使妈妈-董妈妈。电光火石间我终于回忆起来,她的名字为何会出现在我的网银转账名单里,导致我汇错了款。就是因为2013年的脑积水弃婴小五事件,我献爱心曾经汇了200块到她的账户。
事件揭露了董女士假借狮子会会长的名义,到处打着爱心董妈妈,天使妈妈等旗号到处骗取善款。同时在我这此次汇错款的事件上,她枉顾她人生死,经多次诚意协商,(自第一次打通她电话,此后都不再接我电话,本人是发信息恳求她,)她执迷不悟,一意孤行,并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在我告知已报警,依然对公权部门漠视。至此,我也只能以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了。到目前为止,警方已立案。以上一切均为事实,并有足够确凿的证据,关于此事,本人对自己的所有言行付法律责任。
请各位热血青年举报这类打着爱心旗号,利用公众慈善之心,到处招摇撞骗的不法分子!!
同时希望警方尽快帮我追讨回原本属于我的款项8006元,并对董立娟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罪行进行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