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楼主!
谢谢你能提供这个可爱的平台!
关于妈网、我和孙瑞雪的官司(一审结果41页,对方上诉49页,新进展终审61页)
1646701367幼儿园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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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视某些心胸狭窄的人....能站出来做生意的,怎么就不允许人家批评, 今时今日这个服务态度是不行的了
我会继续关注LZ的官司, 希望可以胜诉, 到时候我们应该反告回起诉人的无理,要求精神赔偿什么的
我会继续关注LZ的官司, 希望可以胜诉, 到时候我们应该反告回起诉人的无理,要求精神赔偿什么的
2008/05/22回复
昨天官司结果出来了,是个好结果,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就是不用赔钱了。
判决书大意是说:
1、消费者对于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依据<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2、幼儿教育涉及公众利益,原告应允许他人对自己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经营幼儿园的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
3、网站尽了管理义务。
这场官司初审算是胜利了,谢谢妈网众多网友的帮助、关心和祝福,我和妈网各工作人员将更加努力,维持妈网平台的稳定和发扬光大。
关于孙瑞雪,想引用法官判决书里面的原话对她说:幼儿教育牵动着每个父母的心,影响着每个幼儿、民族、国家的未来。作为从事蒙特梭利教学研究者、推广者和幼儿园经营者,其所作的贡献自有公论。但是教学理念、方法和如何提高幼儿园的服务质量不但涉及社会大多数的共同利益,而且探索永无止境,应当允许他人批评、评论,以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搞好幼儿教育事业。
不过这里仍然要提醒网友,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妈网可以随便说随便骂,作为守法公民,我们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网络上,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言论自由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的。
其他感慨也很多,不知道从哪里说,周末准备去拜神,再次谢谢支持和帮忙的网友。
判决书大意是说:
1、消费者对于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依据<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2、幼儿教育涉及公众利益,原告应允许他人对自己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经营幼儿园的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
3、网站尽了管理义务。
这场官司初审算是胜利了,谢谢妈网众多网友的帮助、关心和祝福,我和妈网各工作人员将更加努力,维持妈网平台的稳定和发扬光大。
关于孙瑞雪,想引用法官判决书里面的原话对她说:幼儿教育牵动着每个父母的心,影响着每个幼儿、民族、国家的未来。作为从事蒙特梭利教学研究者、推广者和幼儿园经营者,其所作的贡献自有公论。但是教学理念、方法和如何提高幼儿园的服务质量不但涉及社会大多数的共同利益,而且探索永无止境,应当允许他人批评、评论,以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搞好幼儿教育事业。
不过这里仍然要提醒网友,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妈网可以随便说随便骂,作为守法公民,我们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网络上,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言论自由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的。
其他感慨也很多,不知道从哪里说,周末准备去拜神,再次谢谢支持和帮忙的网友。
2008/08/20回复
加油啊,支持妈网,支持楼主!
唉,这么大件事真的是现在才知道,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