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快一年了,因为他又爱上了别的女人,为了能顺利尽快离婚,他几乎净身出户,儿子的抚养权也给了 ...
离异妈妈该如何选择?
71618365情感.婚姻.家庭
全部回帖
lucy_leiyu144楼
我觉得楼主条件好,其实不用着急,你还那么小
2015/01/19回复
EVA20080117145楼
坚决不吃回头草,有过一次背叛,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2015/01/19回复
马跃龙147楼
如果是我就不会选择前夫的了。会在第一个和第四个之间徘徊选择,如果选择了年长15岁的,在经济上和生活上应该都会比较平稳,有安全感,但是呢,可能就会少了份感觉吧,相比较第四个来说。但是,就算是大15岁,其实如果保养得好的话,外表其实看不出来相差很大的。如果第四个男孩的话,相信LZ在感情上会比较倾向,肯定喜欢和他在一起的,但是为了日后,可能还没有很大的信心在一起,这要看这个男孩的性格和他的家庭是怎么样的了,还有他身边的朋友,充分了解他的为人,当然经济上是不能太差的,最起码也要是个蓝筹股。简单点说,和第一个生活,是选择平淡如水的生活,但胜在安稳,和第四个生活,生活会充满阳光活力,有生机,但是呢,经济上可能又会没这么完美。
2015/01/19回复
亮妈亮宝宝149楼
哈,选择最后那个。
作为女人结了离了,孩子也有了,该完成的任务都完成了,剩下的是为自己活。
选择自己喜欢的,孩子喜欢的,对方也喜欢你,这就够了。生活的变数,不管选择哪个都一样会有。
哈,有个离异的同学,我帮她牵线找到了合适伴侣,去年春节结婚了,当时我也是这么对她说的。
作为女人结了离了,孩子也有了,该完成的任务都完成了,剩下的是为自己活。
选择自己喜欢的,孩子喜欢的,对方也喜欢你,这就够了。生活的变数,不管选择哪个都一样会有。
哈,有个离异的同学,我帮她牵线找到了合适伴侣,去年春节结婚了,当时我也是这么对她说的。
2015/01/19回复
yoyo818150楼
a可以发展感情。但是你可以接受他比你先走个20年不能共度一生么
b两个小孩一样大。会不起争端么
c不靠谱。只是暂时性的
d压根不可能。有足够的心里承受能力么。家里估计会反对
b两个小孩一样大。会不起争端么
c不靠谱。只是暂时性的
d压根不可能。有足够的心里承受能力么。家里估计会反对
2015/01/19回复
春江潮水连海平151楼
如果是我,阳光暖男是不二的选择。可以名正言顺地生二胎多好,才33岁而已。跟别人结婚,你的儿子是你的,他的儿子是他的,两人是没关系的,很多问题很难处理的。跟暖男结婚,两个孩子间是有血缘关系的,家庭关系更为紧密和融洽,多好呀!
2015/01/19回复
sailiang1010152楼
前夫的话,我认为不能,第四个可以考虑。不过要看他的未来资质,家庭情况,收入是否相当
2015/01/19回复
WHITEFATCAT154楼
第一个年龄相差太多,第二个有个同龄的孩子,第三个家里父母反对,以上三个都是不理想人选。第四个,你们有 ...
2015/01/19回复
zmx412155楼
如果给我我会选第一个,首先和未婚男结婚要承担的精神压力不是你现在可以预想到的。第二个离婚男,他老婆出轨他是否也有责任?
第一个儿子已经读了大学,很快就工作了,而且老婆已亡,说实在话过去对于他的牵扯是比较少的。
前夫就不要考虑了,有种把你当备胎的感觉,万一复婚了又旧态复萌怎么办
第一个儿子已经读了大学,很快就工作了,而且老婆已亡,说实在话过去对于他的牵扯是比较少的。
前夫就不要考虑了,有种把你当备胎的感觉,万一复婚了又旧态复萌怎么办
2015/01/19回复
lily8187158楼
小四岁的阳光男孩比较真诚,选他吧,看起来你对他最有感觉,其它的都是基于比较安全的考虑,那个同事千万不要,看起来比较自私的,爸妈都搞不掂,跟他在一起以后就是一部狗血剧.人生不过几十年,找个自己有感觉的没遗憾一点,毕竟要一起生活的,你对自己说,反正都离过了,大不了就这样,为什么不勇敢一点相信那个男生一回呢,现在看起来就是他是个好选择,不过你可以相处久一点点再说.
2015/01/19回复
denshaotoko159楼
竺亦熏:
最后一个是比我小四岁的阳光男生,刚认识的时候双方都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他喊我姐,我也把他当作弟弟。后来我突然生了一场病,正好他打电话给我,听说我一个在家,他不放心非要过来照顾我…他属于暖男型,很会照顾人,和他在一起自己就像是一个需要被照顾的孩子。最重要的是,儿子很喜欢他,他们之间有很多的共同语言。他很爱我,为了证明他可以给我一个真正的家,甚至已经做通了家里人的工作,让他的父母接受我和我的儿子。可是他比我小那么多,我对自己其实并不自信。我究竟该如何选择?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吧!
查看原文这事简单,你拿赛你自己跟那几个男人的出生年月日时辰,所有人的特点运势我说下,以后容易不容易离婚感情好不好1下就知道,你自己再选择就行
2015/01/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