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4年中准备买房,最终看中了在天河区黄埔大道的一套公寓,通过中介购买,总价约100万元的房子。房子是到2015年2月底证过五年。买房时约定各付各税。然后申请额度,等待同贷书。这过程中间曾经与卖家约定如果能等证过五年后交易,卖家愿意优惠1万元(我算了下,等证过5年,她可以少付5万的税,然后付我1W,她赚4W),我答应了。然而,过了没多久,卖家叫我把首付首先给她(12月底1月初),不然之前的优惠承诺不算,我拒绝(这是她第二次出尔反尔了。前一次是交了10万的定金,说明是用于还房子的抵押,然后她拿去做其他事情)。现在同贷书出来了,晚上9点多接到卖方电话,说她明早的飞机出国,要20多天才回来,还不知道后面什么情况。这显然是要拖时间。请问碰到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让业主合同约定递件吗(中介的合同是同贷书5天内递件)?
谢谢大家的热心!我现在都怀疑业主还没涂销,我可以去查吗?因为定金交了10万说明是给她还抵押的,但是她挪用了,所以才有后来她要求提前给首付......找的裕丰地产,中介现在撒手不管了,上面的朋友说的很对,只能靠自己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