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解决好
落户选址问题
户口网负责人、户籍研究方面的专家余梁表示,广州市此次**的集体户新政,是对去年广州10号文(《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的落实,而且是征求意见稿的优化版。“之前征求意见时要求以街道为单位,现在调整为以区为单位,根据需求设立不少于一个公共集体户,这显得更加务实,更有诚意。毕竟不是每个街道的公共集体户都有需求。”
余梁表示,类似的将集体户下沉的方式,此前在东莞等珠三角城市也曾进行过尝试,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这个集体户户籍所在地的选址问题。“东莞之前就曾出现过众多的集体户在公园乃至公厕落户的尴尬。广州的新政,也需关键性解决这一问题,尤其是在选址可能和学区、学位配套的情况下,更需要解决好选址问题。”

集体户
都应允许子女
随迁给学位
余梁表示,设立区级、产业园区集体户后,确实为无房又满足入户条件的人解决了落户难题。而之前的南方人才集体户,其落户门槛高,更倾向为人才引进类未婚人员提供落户,已婚、已育人群很难在该处落户,更没有学位。“新政的关键节点在于带了学位,这无疑能解决无房有子女一族的学位从无到有问题。”在余梁看来,广州的新入户政策,对于目前力挺的房地产市场并非利好消息。因为无房人群入集体户能彻底解决子女公共配套基础教育(学区学位)从无到有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户籍问题,这部分人群的房产有无,就变得不再重要。
余梁认为,房产的作用在于能够解决学区学位从有到优的问题。随着基础教育学区制的继续改革,房产的作用将逐步弱化。但是可以预见,该学位主要是学区统筹,按照地段直入的可能性比较小,除非集体户设置在学位资源充足且质量很一般的地段。
同时应该注意到,新政对于已经存在的另两种集体户形式:人才市场集体户和单位集体户,没有完善措施。应该将所有集体户,不管公共集体户、人才市场集体户,还是单位集体户,都统一政策,都允许本人、配偶子女随迁,都有学位(不管统筹还是地段)。
区公共集体户子女入学:
集体户子女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即适龄儿童同样为广州的集体户口,如果其父母在广州市内有房产,教育局会要求父母把集体户口迁到自有房产处,人户一致来入学;如果没有自有房产,则提供无房证明,按照实际居住地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落户对象(拆迁户、引进人才、人才市场集体户)
落户(广州各区根据需求确定集体户设定数量,至少一个)
可享服务(子女随迁并解决义务教育)
(资讯来源丨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