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所公办园今天起开始报名,你能成为幸运的5983分之1吗?来说说报了哪一家
2493939幼儿园早教
这次参加摇号报名的,一共有159个幼儿园,计划招生人数5983人
这里面不包括已经优先录取的小区业主子女噢!
也就是说,每个幼儿园的平均招生人数在37个左右
具体每家幼儿园招收多少人,请乘坐电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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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20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5]19号 )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国家、省、市学前教育发展,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努力构建广覆盖、质量好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探索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分配办法。
二、组织和管理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在荔湾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荔湾区教育局,具体统筹、组织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其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自主招生部分由幼儿园组织实施。
三、招生对象和办法
(一)招生对象。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招收3周岁(即2011年9月1日及之后,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荔湾区户籍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的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幼儿。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原则上不开办托班。
(二)招生办法。
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8号),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招生比例,2015年为幼儿园当年招收小班新生学位数的85%。
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85%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随机派位。小区业主优先考虑学位的幼儿必须父母具有该小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和适龄幼儿具有荔湾户籍(含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的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幼儿,下同);凡业主为祖辈的,该居住地需为小孩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需由家长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若85%的比例无法满足小区业主荔湾户籍适龄子女入园,则剩余的学位需继续招收小区业主荔湾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直至100%;若小区业主荔湾区户籍子女超过招生总名额,则在小区业主荔湾户籍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招录,具体录取方式由幼儿园制定。
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之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
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主管的教育部门备案。二是自主招生比例逐年下降:2015年为15%,2016年及以后不高于10%。三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布招生方案。
4月8日统一在荔湾区教育网( www.gzlwedu.net.cn/,下同)对外公布招生方案。
(二)报名。
1.4月11日—12日,凡符合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荔湾户籍的适龄幼儿,其监护人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核实报名资格,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时间由幼儿园通知),幼儿园按照要求核实情况,统计符合优先录取的小区业主的荔湾户籍适龄幼儿人数。4月13日小区配套幼儿园把优先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并于4月14日在广州招考网对外公布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情况。
2.4月20—23日,凡符合我区教育部门办园报名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http://youer.gzzk.cn,下称幼招平台),填写基本信息和电脑派位志愿,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3.网上报名设2个志愿,第1个志愿为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第2个志愿为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本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对象为荔湾区户籍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的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幼儿,每符合条件的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和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可以只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或只填报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4.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网上报名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资格,一旦摇中,经审核后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幼儿园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生成两(多)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5.已经被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的幼儿,不得再参加其他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
(三)电脑派位。
4月23日14:50,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进行现场电脑派位。
电脑派位结束后,幼儿监护人可通过登录“幼招服务平台”查询派位结果。
(四)审核和注册。
1.凡经电脑随机派位拟录取的幼儿家长,4月24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监护人第二代身份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及幼儿园要求的其他资料),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由幼儿园现场打印《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监护人需对报名信息签名确认,并由幼儿园负责在市幼招平台录入审核结果。
2.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资料或在规定时间未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审核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被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拟录取的幼儿,家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完成后另外一所幼儿园的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3.资格审核期间造成的空缺名额,由幼儿园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监护人,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进行递补,直至录满为止。
(五)公示录取名单。
4月30日—5月6日,注册登记结束后的录取名单由各幼儿园在园区宣传栏或网站并同步在市招考网进行公示。
未被录取的幼儿可继续报读其他各类型幼儿园。
五、工作要求
(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要根据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二)严格各项工作流程,做好招生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突发事件处理及媒体的宣传引导工作。
(三)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5〕19号)的精神,为做好2015年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统筹和管理,成立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和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组织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长:陈军、刘小明
副组长:何少兴、危淑玲、廖东成
员:陈伟强、陈卫红、熊卫霞、刘小莲、黄润娟、吴昌盛、李广文
区属各公办幼儿园要相应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招生工作的行政、学籍管理员和本园政治素质好、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较强,并能正确把握招生政策的教职员工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具有越秀区户籍并于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以及符合统筹安排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区属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开设托儿班。
三、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具有越秀区户籍并于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需提供适龄幼儿的本区户籍和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需与父母同户同住,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户口簿、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凡业主与户主为祖辈的,需为小孩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由家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四)越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5。
四、招生原则
(一)2015年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85%,幼儿园自主招生比例为15%。并首次实行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同期报名、同步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生。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在按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基础上,将优先考虑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如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小于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85%的,全部录取,不足85%的剩余学位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其招生计划数85%,且小于或等于100%的,全部录取,不需进行电脑派位;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大于其招生计划数100%的,通过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该幼儿园没有自主招生指标。
(三)区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二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的原则。
(四)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之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确定。
五、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招生计划。
由区教育局根据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送的招生计划上报市教育局,并于4月20日在“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幼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youer.gzzk.cn/)发布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
(二)网上(现场)报名。
1.7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办法:
(1)公告及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0日由小区配套幼儿园公布招生通知。
2015年 3月27–28日现场受理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①由家长携带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持幼儿及父母的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②幼儿园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数据表要求录入幼儿相关信息;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不予受理),指导家长报名参加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电脑派位。
③4月3日前完成小区业主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和信息资料录入工作,公布受理报名名单并报送参加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
④ 4月3日由区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入的报名信息导入区电脑摇号数据库。
(3)确定录取名单:
①对小区业主子女报名资格进行复核,于4月3–6日公布受理报名名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4月13日上报已被录取的幼儿名单和身份证号码。
②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该幼儿园没有自主招生指标。并于4月13日上报已被录取的幼儿名单和身份证号码。
2.12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公告及报名时间:
2015年 4月16日由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
2015年 4月20–23日幼儿家长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幼招服务平台”,填写幼儿及监护人基本信息和电脑派位报名志愿,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②网上报名设2个志愿,第1个志愿为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第2个志愿为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每名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和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可以只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或只填报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A、B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A.一号派位,同园录取。
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只填报一张报名表、一个幼儿资料,并准备登记双胞胎(多胞胎)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生成一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一经录取在幼儿园审核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对家长分别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同名字多次进行网上报名并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B.多号派位,按实录取。
①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生成两(多)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②在电脑派位前已被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确认录取的幼儿,不再参加其他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须在网上报名开始前登录“幼招服务平台”上报已被本园录取的幼儿名单及身份证号。
③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无关。
(三)电脑派位实施。
1.网上报名截止后,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立即对报名数据进行备份,随即启动电脑派位程序,当场公布拟录取幼儿名单,对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并于当天在“幼招服务平台”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查询。
2.电脑派位录取过程如下:
(1)现场导入所有幼儿基本信息和报名志愿信息至派位专用电脑。
(2)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GUID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
(3)对已填报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电脑将填报每一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4)对已填报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电脑将填报每一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四)审核资格。
1.4月24–26日,由幼儿园现场打印《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幼儿出生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和5),携幼儿前往录取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对报名信息签名确认并注册。
同时被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拟录取的幼儿,家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完成后另一所幼儿园的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4月27–28日,幼儿园对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资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录取幼儿园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家长,于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和注册,直至额满为止。
(五)公示录取名单。
1.4月30日–5月6日,注册登记结束后的最终录取名单由各幼儿园打印并在园区公示一周。
2.5月中下旬,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做好幼儿体检并办理注册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二)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被电脑摇号录取的幼儿,须由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出生证、户口簿、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及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到拟录取幼儿园办理资格审核和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或未注册登记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区属公办幼儿园的录取资格。
越秀区公办园招生安排表
时 间 | 日 程 安 排 |
3月20日 | 区属7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张贴招生通知。 |
3月27–28日 | 7所小区配套幼儿园现场受理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 |
4月3日 | 1.小区配套幼儿园完成小区业主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和信息录入工作,公布受理报名名单并报送参加电脑摇号的招生计划数。 2.凡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大于其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由区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入的报名信息倒入电脑摇号数据库。 |
4月10日 | 组织部分小区配套幼儿园现场电脑摇号或现场抽签(具体视报名情况而定)。 |
4月13日 | 区教育局、幼儿园上网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同时上报已被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名单及身份证号码。 |
4月16日 | 12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张贴招生简章。 |
4月20–23日 | 幼儿家长网上报名。 |
4月23日 14:50 | 1.由市教育局、市招考办组织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现场电脑派位。 2.当天下午电脑派位结束后,在“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网上公布拟录取结果。 |
4月24–26日 | 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对经电脑派位拟录取幼儿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注册登记。 |
4月27–28日 | 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对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空缺名额办理补录手续。 |
4月30日 至5月6日 | 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将正式录取名单在园区公示一周。 |
5月中下旬 | 被录取幼儿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做好幼儿体检和办理注册手续。 |
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名单
1.广州市越秀区东方红幼儿园
2.广州市越秀区烟墩路幼儿园
3.广州市越秀区东山教工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
4.广州市越秀区水均岗幼儿园
5.广州市越秀区中六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
6.广州市越秀区云台里幼儿园
7.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幼儿园
8.广州市越秀区小北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
9.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实验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
10.广州市越秀区登峰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
11.广州市越秀区真光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
12.广州市越秀区锦城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5〕19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海珠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海珠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组织、监督我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瑞湘
副组长:何毅文
组 员:谢 宜、杨春城
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招生工作的行政和本园政治素质好、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较强,并能正确把握招生政策的教职员工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以及符合统筹安排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区属公办幼儿园不开设托儿班。
三、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以身份证核准),需提供适龄幼儿的本区户籍和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
(二)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招生原则
(一)2015年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85%,幼儿园自主招生比例为15%。并首次实行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同期报名、同步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生。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在按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基础上,将优先考虑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如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小于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85%的,全部录取,不足85%的剩余学位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其招生计划数85%,且小于或等于100%的,全部录取,不需进行电脑派位;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大于其招生计划数100%的,通过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该幼儿园没有自主招生指标。(具体条件详见《海珠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招生工作方案》)
(三)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二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的原则。
(四)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之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确定。
五、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招生计划
由海珠区教育局公布海珠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招生计划。
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电脑派位结果将参加全市统一电脑派位的招生计划数上报市教育局,并于4月20日在“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幼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zzk.cn/)发布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15年 4月20--23日
2、方式:幼儿家长自行登陆广州市招考网进行报名。(网址:www.gzzk.cn)
3、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幼招服务平台”,填写幼儿及监护人基本信息和电脑派位报名志愿,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2)网上报名设2个志愿,第1个志愿为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第2个志愿为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每名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和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可以只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或只填报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3)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A、B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A.一号派位,同园录取。
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只填报一张报名表、一个幼儿资料,并准备登记双胞胎(多胞胎)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生成一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一经录取在幼儿园审核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加。对家长分别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同名字多次进行网上报名并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B.多号派位,按实录取。
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生成两(多)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4)在电脑派位前已被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确认录取的幼儿,不再参加其他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须在网上报名开始前登录“幼招服务平台”上报已被本园录取的幼儿名单及身份证号。
(5)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无关。
(三)电脑派位实施
1.网上报名截止后,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立即对报名数据进行备份,随即启动电脑派位程序,当场公布拟录取幼儿名单,对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并于当天在“幼招服务平台”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查询。
2.电脑派位录取过程如下:
(1)现场导入所有幼儿基本信息和报名志愿信息至派位专用电脑。
(2)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GUID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
(3)对已填报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电脑将填报每一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4)对已填报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电脑将填报每一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四)审核资格
1.4月24--26日,由幼儿园现场打印《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幼儿出生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携幼儿前往录取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对报名信息签名确认并注册。
同时被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拟录取的幼儿,家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完成后另一所幼儿园的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4月27--28日,幼儿园对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资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录取幼儿园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家长,于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和注册,直至额满为止。
(五)公示录取名单
1.4月30日--5月6日,注册登记结束后的最终录取名单由各幼儿园打印并在园区公示一周。
2.5月中下旬,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做好幼儿体检并办理注册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二)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被电脑摇号录取的幼儿,需由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出生证、户口簿、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及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到拟录取幼儿园办理资格审核和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或未注册登记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区属公办幼儿园的录取资格。
幼儿园名称 | 地 |
晓港中马路幼儿园 | 总园:晓港中马路114号 悦安园区:泰沙路悦安街12号 江南新苑园区:晓港东横街10号 |
前进路幼儿园 | 总园:前进路基立东北街6号 金汇园区:江湾路107号 海逸园区:海珠区海逸街38号 |
光大同福幼儿园 | 革新路光大花园康榕街 |
福安街幼儿园 | 南华西路南福安街3号 |
穗花幼儿园 | 南方花园园区:昌岗中路南方花园建南街31号 翠城花园园区:宝岗大道南翠城花园翠城北街8号 兰亭熙园园区:昌岗中路信宝街6号 |
蓝色康园幼儿园 | 蓝色康园园区:滨江东路蓝康街20号蓝色康园 云顶花园园区:广州大道南金菊路南贤大街22号 雅郡花园园区:新港东路雅郡路13号 |
金碧第一幼儿园 | 工业大道南821号金碧花园金碧二街3号 |
海珠幼儿园 | 总园:江南西路紫山大街30号 江南花园园区:宝业路40号之一 |
海鸥幼儿园 | 昌岗东路细岗东三街7号 |
大塘幼儿园 | 大塘园区:大塘小区聚德西横街16号 金丰园区:赤岗南路175号金丰花园 |
逸景幼儿园 | 逸景东区园区:广州大道南逸景东四径2号 逸景中区园区:广州大道南逸景翠园琵琶径2号 |
粤信幼儿园 | 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2号粤信广场内 |
愉乐幼儿园 | 愉景雅苑园区:新港西路景馨街51号首层 乐涛苑园区:广州市海珠区上渡路165号 |
鸿运花园幼儿园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鸿运花园赤岗西一街10号首层 |
金影幼儿园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艺苑南路230-232号 |
瑞康路幼儿园 |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70号祈乐苑小区23号 |
雅致花园幼儿园 |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373号雅致花园小区内 |
宝贤幼儿园 | 广州海珠区宝岗路255号 |
富泽园幼儿园 | 广州市革新路富泽二街15号 |
康隆幼儿园 | 广州市海珠区宝业路202号康隆苑内 |
凤安幼儿园 | 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凤安四街14号 |
晓港湾幼儿园 |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北路晓港湾商住区内 |
侨诚花园幼儿园 | 广州市江南大道南侨城花园冬日街40号 |
兰亭幼儿园 |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33号 |
海珠区少年宫海富花园艺术幼儿园 | 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海富花园海富南街1号 |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20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8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5〕19号)精神,为做好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公开、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入园原则,小班入园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年满3周岁未足4周岁。
(三)教育部门办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四)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本园的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招生计划和宣传材料要报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在本园公示栏向社会公布由教育局核定的招生人数、班数、新生年龄及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等情况。招生工作结束后,幼儿园要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公布。
(五)幼儿园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公办幼儿园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20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8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5〕19号)文件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其中教育部门办园2015年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或摇珠)招生的比例为85%, 从2016年起不低于90%。
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的学位,优先考虑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随机派位进行分配。若当年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的学位无法满足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则剩余的学位继续招收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招生比例的100%;若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超过招生总名额,则由幼儿园在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或摇珠)进行招录。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向区教育局报告;二是自主招生比例逐年下降,2015年为15%,从2016年起不高于10%;三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民办幼儿园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区教育局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按相关规定优先解决军人子女入园,要做好广州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
(六)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坚持招生公示、备案制度,要将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招生工作情况提前在本园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公告。
(二)幼儿园报名时间: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于当年4月中旬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开展报名工作,同期招生。其他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集中报名时间原则上为当年 5 月第二个星期六、日 。
(三)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对象为本区户籍学前三年适龄幼儿以及符合我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详见附件《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幼儿。教育部门办园当年的电脑派位等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通过区教育局网站(天河教育在线)向社会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办幼儿园于6月1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民办幼儿园于6月15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五)幼儿报名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到幼儿园报名。
(六)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七)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招生计划。
1.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于当年4月初将当年招生总人数、电脑派位比例和人数上报区教育局。
2.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于4月中旬登录“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幼招服务平台”)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及幼儿园招生信息。
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于当年4月下旬在广州招考网对外公布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计划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组织实施。
1.电脑派位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4月下旬登录“幼招服务平台”,填写幼儿及监护人基本信息和电脑派位招生志愿,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设志愿2个,第1个志愿为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第2个志愿为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每名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和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也可以只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或只填报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3.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无关。
4.在电脑派位报名前已被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确认录取的幼儿,不再参加其他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须在4月中旬网上报名开始前登录“幼招服务平台”上报已被本园录取的幼儿名单及身份证号。
5.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网上报名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派中,经审核后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生成两(多)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三)电脑派位实施。
1.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5〕19号)文件要求,网上报名截止后,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立即对报名数据进行备份,随即启动电脑派位程序,当场公布拟录取幼儿名单,对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并于当天在“幼招服务平台”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查询。
2.电脑派位录取过程如下:
(1)现场导入所有幼儿基本信息和入园志愿信息至派位专用电脑。
(2)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GUID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
(3)对已填报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电脑将填报每一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4)对已填报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电脑将填报每一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四)资格审核和注册。
1.凡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相关证明材料,携幼儿亲自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注册登记,由幼儿园在“幼招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如符合我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幼儿,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见附件《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资格审核时,由幼儿园现场打印《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2)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若户口簿不共有则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及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证明。(3)监护人二代身份证。(4)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5)其他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
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考虑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其中属以下两类情况的除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如幼儿与父母一起和祖辈同住,且父母在广州市没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需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报名当月打印的《房地产登记薄查册表》)。(2)如幼儿的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需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报名当月打印的《房地产登记薄查册表》)。
2.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依次补录。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和注册。
同时被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拟录取的幼儿,家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完成后另一所幼儿园的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五)公布录取名单。
各幼儿园负责做好本园录取名单公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在广州招考网公示各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最终录取名单。公示后的最终录取名单,由各幼儿园打印并在本园公告栏公布。
四、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根据所在区域适龄儿童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情况,合理确定本园招生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为幼儿法定监护人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二)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要做好招生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尽量扩大面向社会招生的范围,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协调好非本地户籍幼儿入园工作。
五、实施时间
本招生工作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广州市天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穗天教〔2014〕13号)同时废止。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遇重大政策调整的,依据实际情况修订。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开进行。
(二)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工作。2015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三)教育部门办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其招生应首先满足本区户籍学前三年适龄幼儿以及符合本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子女入园。
(四)幼儿入园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不得进行测试。
(五)获各级财政资助(含奖补)的公办园应拿出一定比例的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进行分配。
(六)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本园的招生计划,并报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下达的招生指标进行招生。民办幼儿园将包含招生计划在内的招生简章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各幼儿园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和班数。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幼儿园通过申请并经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才可举办托儿部(班)。
二、招生方式
(一)区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生,具体办法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5〕19号)(附件3)执行:
1、招生对象:区教育部门办园小班新生电脑派位对象为本区户籍学前三年适龄幼儿以及符合本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子女。其中,小区配套的教育部门办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先满足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再满足广州市户籍的小区业主,最后满足其他户籍业主),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分配;办学场地产权属村集体所有的教育部门办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在优先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录;广州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机场西分园按市属机关办园招生方式执行。
2、招生比例:2015年区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比例不低于85%,从2016年起不低于90%。其中,小区配套的教育部门办园若85%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无法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则剩余的学位需继续招收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100%;若小区业主子女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的,则在小区业主子女中通过公开抽号方式进行招录。办学场地产权属村集体所有的教育部门办园,若85%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无法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的,则剩余的学位需继续招收该村村民子女直至100%;若该村村民子女超过招生计划的,则在该村村民子女中通过公开抽号方式进行招录。
3、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之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确定。在电脑派位报名前已被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确认录取的幼儿,不再参加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
4、招生办法: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名额、电脑派位的实施方案、流程等由区教育局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办公办园招生办法由举办单位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并组织实施。通过电脑派位产生的录取名额,在指定期限内,由幼儿家长持报名参与电脑派位的身份证、户口薄予以确认,名额不得转让。
5、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二是自主招生比例逐年下降:2015年为15%,2016年不高于10%。三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部队等其他其他部门办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参照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进行分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其他部门办幼儿园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的方案、流程等由企业、事业单位等其他部门办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三)获各级财政资助(含奖补)的镇(街)、村集体办幼儿园,应参照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拿出一定比例通过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招生的原则,尽量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幼儿园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的方案等由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四)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当年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招生应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五)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基教[2012]108号)和《关于印发白云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2011一2015年)的通知》(穗云教〔2012〕306号)有关规定,做好我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
(六)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就近、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坚持招生公示、备案制度,要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招生工作情况提前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公告。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计划等相关信息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于当年4月中下旬在广州招考网对外公布。
(二)2015年秋季小班幼儿入学报名时间:
1、小区配套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业主子女报名时间为3月28日—30日(星期六至星期一)。
2、参加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家长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0—23日,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招考网的“幼招服务平台”(www.gzzk.cn),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3、其他幼儿园入学报名时间为5月9—10日(星期六至星期日)。
4、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对象为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以及符合各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的每名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和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可以只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或只填报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5、区属教育部门办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间为5月中下旬,其它幼儿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间为5月下旬到6月上旬。
(三)参加区属教育部门办公办园电脑派位的,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招考网 “幼招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其他幼儿园报名,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到幼儿园报名。
(四)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五)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四、招生工作要求
各教育指导中心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辖区实际,安排和落实好幼儿园招生的各项工作,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一)各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对本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将国家、省、市、区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和幼儿园主办单位;并及时公开本辖区招生工作的信息,包括本辖区内幼儿园的名称、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认真审核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宣传资料,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录取幼儿。同时注意做好招生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积极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尽量扩大面向社会招生的范围,协调好非本区户籍幼儿入园工作。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幼儿入园年龄为满3周岁(即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合理制定2015年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批,并向社会公布招生人数。幼儿园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学位,优先考虑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若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适龄子女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摇珠的形式确定学位归属)。剩余学位100%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及符合我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地户籍幼儿以电脑派位形式确定学位归属(详见附件1、2、3、4)。
(五)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
(六)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轻度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学前教育工作。
(七)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就近、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坚持招生公示、备案制度,要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招生工作情况提前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公告。
(二)我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根据《2015年黄埔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流程》、《黄埔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表》进行。
(三)其他幼儿园报名时间原则上在5月9日至10日进行,5月30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四)幼儿报名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五)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六)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主办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实际,安排和落实好幼儿园招生的各项工作,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录取幼儿。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尽量扩大面向社会招生的范围,协调好非本地户籍幼儿入园工作。
(三)各幼儿园注意做好招生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区教育局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和幼儿园主办单位,同时在“黄埔教育网”公布招生相关信息。
黄埔区公办园名单及地址
一、招生原则
(一)做好幼儿园与托儿所、小学的衔接工作。幼儿园入园年龄原则上是3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3周岁以下幼儿原则上入读托儿所或幼儿园附设的托儿部(班)。参照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2015年秋季开始,各镇街中心幼儿园逐步缩减托儿部(班)招生规模,至2017年秋季开始不再招收托儿部(班)。
(二)各类幼儿园具体招生原则如下:
1.区属公办幼儿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8号)及番教纪〔2013〕8号文精神,区属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录番禺户籍幼儿,85%的学位由广州市统一通过电脑派位公开面向全社会招生;15%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2.各镇街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由所属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主安排,招生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备案。条件成熟的中心幼儿园可公开派位。
3.各类集体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优先考虑小区内业主子女的入园需求。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报名入园的小区业主子女超过幼儿园招生数,则实行公开摇珠派位的方式决定学位归属。
4.民办幼儿园应尽量向社会开放,招生方案及招生简章需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备案。
(三)各级各类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我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工作。
(四)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就近、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坚持招生公示、备案制度,要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招生条件等招生工作情况提前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进行公告,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计划申报
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幼招服务平台”)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及幼儿园招生信息。区教育局负责审核本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并监督申报进度。
2.报名组织实施
电脑派位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4月20-23日内登录“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填写幼儿及监护人基本信息和电脑派位招生志愿,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设志愿2个,第1个志愿为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第2个志愿为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每名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和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可以只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或只填报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在电脑派位报名前已被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确认录取的幼儿,不再参加其他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须在网上报名开始前登录“幼招服务平台”上报已被本园录取的幼儿名单及身份证号。
3.双胞胎(多胞胎)报读区属公办幼儿园
双胞胎(多胞胎)报读教育部门办园,参加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只填报一张报名表、一个幼儿资料,并准确登记双胞胎(多胞胎)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生成一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一经录取在幼儿园审核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对家长分别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同名字多次进行网上报名并进入录取名单的,取消录取资格。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生成两(多)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除区属公办幼儿园外,其他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10日(星期六至星期日)。各幼儿园于6月15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四)幼儿报名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业主需带房产证)、父(母)身份证、幼儿彩色一寸照片等有关资料,到所选择报读的幼儿园报名。凡经电脑随机派位被录取到区属公办幼儿园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以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为准)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注册登记。严禁幼儿园向家长收取报名资料费。
(五)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六)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备案登记工作,及时更新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番禺区幼儿园摇号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日期 | 星期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1 | 2月5日 | 四 | 召开电脑派位招生工作会议 |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招考办 |
2 | 3月9日前 | 一 | 各区教育局、各市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将电脑派位招生信息反馈表报市招考办 | 各区教育局,各市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
3 | 4月1日前 | 三 | 各区幼儿园招生意见**并报市教育局 | 各区教育局 |
4 | 4月3日前 | 五 | 修改、测试幼招服务平台 | 市招考办 |
5 | 4月13-14日 | 一-二 | 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上网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同时上报已被本园录取的幼儿名单及身份证号码 | 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
6 | 4月14日 | 二 | 在招考网发布报名通知、报名问答 | 市招考办 |
7 | 4月15-16日 | 三-四 | 市、区教育局审核电脑派位招生计划 | 市、区教育局 |
8 | 4月16日前 | 四 | 测试派位程序并邀请专家验证、封存 | 市招考办 |
9 | 4月20日 | 一 | 在招考网发布各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 | 市招考办 |
10 | 4月20-23日 | 一-四 | 幼儿家长网上报名 | 市招考办 |
11 | 4月23日14:50开始 | 四 | 电脑派位仪式 | 市教育局、市招考办、各区教育局、部分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
12 | 4月24-26日 | 五-日 | 拟录取幼儿进行资格审核 | 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
13 | 4月27-28日 | 一-二 | 补录及资格审核 | 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
14 | 4月30- 5月6日 | 四-三 | 各幼儿园在园区公示最终录取名单并同步在招考网公示 | 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市招考办 |
(一)招生对象。
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3至4周岁(即2011年9月1日及之后,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本区户籍学前三年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附件4)规定的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以及符合《花都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特殊照顾对象说明》(附件5)中特殊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开办托班。
(二)招生办法。
面向社会电脑派位及面向社会现场公开摇号的招生比例,2015年为幼儿园当年招生学位数的85%,2016年起不低于90%。其中,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花都区幼林培英幼儿园、区风神幼儿园、区第一幼儿园奕翠园分园),根据《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剩余学位应面向社会电脑派位进行分配”。因此,区幼林培英幼儿园、区风神幼儿园、区第一幼儿园奕翠园分园2015年是拿出85%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派位进行分配;若85%的名额无法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则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100%;若小区业主子女超过招生总名额,则在小区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或现场公开摇号)进行招录。
区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及机关办园面向社会现场公开摇号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主管行政部门;二是自主招生比例逐年下降:2015年为15%,2016年为10%;三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之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确定。
五、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申报招生计划。
4月1-5日,区教育局网向社会公布《2015年花都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办法》。
4月13-14日,教育部门办园登录“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幼招服务平台”)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及幼儿园招生信息。
机关办园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年龄及当年招生人数、班数、电脑派位招生比例和人数等招生工作情况,经主办单位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托幼办备案。
4月20日,在广州市招考网发布教育部门办各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
(二)报名组织实施。
1.4月1-5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花都区幼林培英幼儿园、区风神幼儿园、区第一幼儿园奕翠园分园)业主子女报名。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持户口簿(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若户口簿不共有则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及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证明。);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幼儿出生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房产证等,到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区幼林培英幼儿园、区风神幼儿园、区第一幼儿园奕翠园分园)报名。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实和上交复印件一份。
2.4月6-12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花都区幼林培英幼儿园、区风神幼儿园、区第一幼儿园奕翠园分园)在园外公告栏张贴及网站公布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名单。
3.4月13-14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区幼林培英幼儿园、区风神幼儿园、区第一幼儿园奕翠园分园)须登录“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幼招服务平台”)上报已被本园录取的小区业主子女幼儿名单及身份证号。
4.4月14日,在广州市招考网发布报名通知、报名问答。
5.4月20—23日,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幼招服务平台”,填写幼儿及监护人基本信息和电脑派位招生志愿,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设志愿2个,第1个志愿为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第2个志愿为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符合报名条件的每名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和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可以只填报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或只填报1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6.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1)一号派位,同园录取。
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只填报一张报名表、一个幼儿资料,并准确登记双胞胎(多胞胎)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生成一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一经录取在幼儿园审核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对家长分别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同名字多次进行网上报名并进入录取名单的,取消录取资格。
(2)多号派位,按实录取。
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生成两(多)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7.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无关。
8.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9.
4月20—22日,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现场公开摇号报名。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持户口簿(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若户口簿不共有则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及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证明。);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幼儿出生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到参加现场公开摇号的机关办园(区三幼)报名。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实和上交复印件一份。
10.参加我区教育部门办园电脑派位、机关办园现场公开摇号的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可报1所教育部门办园或机关办园志愿,经发现多报的,一律取消参加现场电脑派位及现场公开摇号的资格。所填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11.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区机关办园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与参加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方式一致。
(三)电脑派位和现场公开摇号实施。
1. 电脑派位实施。4月23日14:50分,市招生考试委员办公室立即对报名数据进行备份,随即启动电脑派位程序,当场公布拟录取幼儿名单,对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并于当天在“幼招服务平台”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查询。
2.
电脑派位录取过程如下:
(1)现场导入所有幼儿基本信息和入园志愿信息至派位专用电脑。
(2)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GUID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
(3)对填报了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电脑将填报每一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4)对填报了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电脑将填报每一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3.
现场公开摇号实施。4月23日14:50分,区机关办园(区三幼)根据幼儿报名实际情况,结合招生男女幼儿相对均衡原则,按照1:1的比例,为每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分配1个摇珠号,幼儿的摇珠号与家长手中的排位序号是对应的。在公证、纪检等相关部门和社会人士现场监督下完成整个现场公开摇号工作。
现场公开摇号的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举办单位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并组织实施。
(四)资格审核和注册。
1.4月24-26日,参与电脑派位的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负责对拟录取幼儿进行资格审核,在“幼招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时,由幼儿园现场打印《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前面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若户口簿不共有则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及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证明。
(2)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3)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
(4)幼儿出生证。
2.
经资格审核发现电脑派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同时被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拟录取的幼儿,家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完成后另一所幼儿园的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和注册。
3. 4月24-26日,参与现场公开摇号的区机关办园(区三幼)负责对拟录取幼儿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由幼儿园现场打印《花都区机关办园幼儿园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前面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若户口簿不共有则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及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证明。
(2)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3)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
(4)幼儿出生证。
4.经资格审核发现现场公开摇号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未录取的幼儿重新再一次现场公开摇号产生。幼儿园负责通知未录取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和注册。
5.
区教育局负责对本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电脑派位资格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区妇联负责对本区机关办园(区三幼)的现场公开摇号资格审核工作进行监督
(五)公示录取名单。
4月30-5月6日,最终录取名单由幼儿园在园区公告栏张贴并同步在广州招考网公示。
(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5月8日,被电脑派位及现场公开摇号录取的幼儿,由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幼儿本人到录取的幼儿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逾期未注册登记的,当自动放弃学位。
幼儿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七)未被录取的幼儿可到我区各类型幼儿园报名。
(八)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六、招生工作要求
区教育局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安排和落实好幼儿园招生的各项工作,满足本区域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一)区教育局加强对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和幼儿园主办单位;按《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015年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区域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引导幼儿园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二)2015年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首次纳入市招生系统统一电脑派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均须严格依照本方案的工作日程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遇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
(三)本次电脑派位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落实回避制度,派位数据管理与资格审核工作须由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电脑派位招生的人员担任,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四)公办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园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办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五)指导幼儿园做好资格审核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六)积极引导其他类型的幼儿园尽量扩大面向社会招生的范围,协调好非本地户籍幼儿入园工作。
七、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遇重大政策调整的,依据实际情况修订。
花都区公办园招生计划表
序 号 | 所属 | 幼儿园名称 | 小班招生 总计划 | 是否小区配套幼儿园 | 咨询电话 |
1 | 花都 | 花都区第一幼儿园 | 125 | 否 | 36832321 |
2 | 花都 | 花都区幼林培英幼儿园 | 100 | 是 | 86967788 |
3 | 花都 | 花都区圆玄幼稚园 | 100 | 否 | 86898587 |
4 | 花都 | 花都区风神幼儿园 | 150 | 是 | 86878866 |
5 | 花都 | 花都区第一幼儿园奕翠园分园 | 50 | 是 |
|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区、镇(街)负责、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开进行。
(二)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工作。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
(三)教育部门办园、镇(街)办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其招生应首先满足南沙区户籍学前三年适龄幼儿以及符合本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子女入园。
(四)各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本园的招生计划。教育部门办园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核,各镇(街)办园和其他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报所辖镇(街)托幼办审核,并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核定的招生人数和班数。
(五)幼儿园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1、公办幼儿园要按照《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穗教发〔2014〕20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8号)开展招生工作,其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镇(街)办幼儿园2015年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招生的比例为不低于85%,从2016年起不低于90%。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考虑南沙户籍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随机派位进行分配;若85%的比例无法满足以上符合要求的南沙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则剩余的学位需继续招收符合要求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100%;若符合要求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超过招生总名额,则在符合要求的小区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进行招录。
2、教育部门办园、镇(街)办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区教育局备案。二是自主招生比例逐年下降: 2015年为15%,2016年不高于10%。三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3、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六)根据《南沙区贯彻落实〈广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细则》(穗南教〔2013〕63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我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
(七)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就近、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坚持招生公示、备案制度,要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招生情况提前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公告。
(二)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在2015年4月11日(星期六)一天报名;区教育部门举办的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在2015年4月20-23日一连四天同期网上报名,由市招生办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进行电脑派位;除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以外的其他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在5月9日-10日(星期六、星期日)一连两天报名。广州市户籍适龄幼儿可报1所市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或机关办幼儿园。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南沙区户籍适龄幼儿及符合本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子女。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实施方案按《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5〕19号,详见附件3)的规定执行。各幼儿园要在7月1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幼儿报名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凭合同等)、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到幼儿园报名。
(四)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五)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区教育局负责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和幼儿园主办单位。各镇(街)托幼办要及时公开本区域招生工作信息,认真审核本区域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和宣传资料,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录取幼儿。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各镇(街)托幼办及幼儿园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做好作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本区域实际,安排和落实好幼儿园招生的各项工作,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三)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要于2015年4月6前和9月11日前将计划招生情况汇总表、实际招生情况汇总表报送区教育局。区第一幼儿园丰庭分园和区第二幼儿园于2015年4月13日前将本园面向社会85%比例报名情况(人数、幼儿名单、身份证号码)报区教育局。
一、2015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分三批进行:
1.申请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10日(4月10日上午9:00时开启报名服务器)—4月11日(4月11日下午17: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萝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gzluogang.edu.cn),填写基本信息和入园志愿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市属、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的学位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20日(4月20日上午9:00时开启报名服务器)—4月23日(4月23日下午15: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陆广州招考网(http://www.gzzk.cn/)的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申请教育部门办、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学位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9日(5月9日上午9:00时开启报名服务器)—5月12日(5月12日下午17:00关闭报名服务器)期间登录萝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gzluogang.edu.cn),填写基本信息和入园志愿进行网上报名。4月10-11日,申请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再次登录区教育信息网填报该批次志愿(登陆账号、密码不变)。
二、具备萝岗区户籍,年满3周岁(即2011年9月1日及之后,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均可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报名参加2015年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西区园)、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中心园)、广州开发区第二幼儿园、广州市萝岗区香雪幼儿园4所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及1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
三、龙光幼儿园、香雪山幼儿园、天鹿花园幼儿园、东荟花园幼儿园、中海誉东花园幼儿园5所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已实际入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购本小区(龙光幼儿园对应龙光峰景华庭、龙光香悦山、万科新里程小区3个楼盘)住房,且人户一致的年满3周岁(即2011年9月1日及之后,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适龄幼儿;如该园面向社会的招生计划数内在解决已实际收楼入住且人户一致的业主适龄幼儿后仍有余量学位,按“本小区具有萝岗区户籍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业主→本小区非萝岗区户籍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业主”的优先次序考虑解决。
如果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电脑派位的形式确定学位归属;若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人数少于其招生计划的85%,则其差额用于面向全区以电脑派位形式招收具有萝岗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四、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使用幼儿本人身份证号进行登记注册,使用其他身份证号登记注册的,将取消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录取资格。
五、幼儿姓名、身份证号,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电脑派位后现场资格审核时一致。字库中没有的生僻汉字请用同音字并加圆括号表示,例如:“(山)”。
六、每1名幼儿在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批次(第一批,市属、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为第二批)只能填报1所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在教育部门办、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批次(第三批)可填报1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3所集体办或民办幼儿园。
七、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并如实填写资料。所填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责任由幼儿父母自负。
八、填报资料后,请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密码被他人盗用造成的后果,责任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负。报名截止后,逾期未提交或未完成的填写信息无效。
九、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报名,同园录取”,用一个幼儿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务必在该幼儿姓名后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报名,按实录取”,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
招生政策解答咨询电话:82113712、82116638、8211169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2116638、18702013037
为更科学地实施“阳光招生”,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2015年广州市各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首次纳入广州市招生系统统一电脑派位,在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电脑派位。为了使广大群众更好地理解新的招生政策,特对新政策进行解读。
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定义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指直属教育局管理的幼儿园,由广州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幼儿园为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由区(天河、花都、增城等)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幼儿园为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二、市(广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有哪些?
广州市第一幼儿园、广州市第二幼儿园、广州市粮食局幼儿园、广州市文化局幼儿园、广州市财政局幼儿园、广州市机电幼儿园、广州市轻工局幼儿园、广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广州市民政局幼儿园、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天河东园区)、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海琴湾园区)、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广州市二商幼儿园、广州市儿童福利会幼儿园。
三、区(增城)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有哪些?
增城市第一幼儿园
四、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可填报多少个志愿?
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可网上填报2个志愿,第一个志愿为市(广州)教育部门幼儿园,第二个志愿为区(增城)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同时被市(广州)、区(增城)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拟录取的幼儿,家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完成后另一所幼儿园的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也可以只填报1所市(广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或只填报1所区(增城)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五、双胞胎(多胞胎)如何填报志愿?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市(广州)、区(增城)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以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网上报名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摇中,经审核后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生成两(多)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六、拟录取名单如何产生?
网上报名截止后,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立即对报名数据进行备份,随即启动电脑派位程序:
(1)现场导入所有幼儿基本信息和入园志愿信息至派位专用电脑。
(2)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GUID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
(3)对已填报市(广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电脑将填报每一所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市(广州)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4)对已填报区(增城)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增城市第一幼儿园)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电脑将填报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区(增城)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增城市第一幼儿园)招生计划。
七、录取幼儿如何产生?
被拟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到拟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该幼儿被录取为该幼儿园新生;如果审核不通过,则产生名额空缺。
八、拟录取幼儿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如何补充?
拟录取幼儿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由小到大后续幼儿依次递补。
九、招生事项及程序
(一)招生对象
3周岁(即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的增城户籍适龄幼儿。
幼儿户籍变更的截止期限为2015年4月23日,以户口簿为准。
(二)招生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0日9:00时至4月23日15:00时。
(三)报名程序(步骤)
1.2015年4月20日9:00时至4月23日15:00时: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登录“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招生服务平台”(http://youer.gzzk.cn,下简称“幼招服务平台”)填写幼儿及监护人基本信息和电脑派位招生志愿,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
2.2015年4月23日:家长登录“幼招服务平台”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3.2015年4月24-26日:被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拟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
4.2015年4月27-28日:区(增城)教育部门幼儿园(增城市第一幼儿园)进行补录和对补录幼儿进行资格审核。
5.2015年4月30-5月6日:公示最终录取幼儿名单。
十、温馨提示
(一)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个程序。
(二)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提供核实的资料相一致。
(三)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增城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咨询电话: 82625422、82625433)
一、招生工作原则
要坚持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开进行。
(一)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工作,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
(二)认真制定幼儿园招生计划。
各幼儿园要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本园2015年招生计划,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和班数,民办幼儿园同时将包含招生计划在内的招生简章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幼儿园必须按审批后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三)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1.教育部门办园的招生。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即从化市幼儿园、从化市第二幼儿园、从化市第三幼儿园,其中从化市第三幼儿园为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幼儿,2015年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的比例为85%,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派位进行分配。报名和电脑派位统一在广州市教育局的“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幼招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电脑派位,实行“阳光招生”。
2.其他幼儿园的招生。从化市妇女联合会幼儿园、街口街幼儿园2015年面向社会随机摇号派位招生的比例为幼儿园当年招生学位数的60%,随机摇号派位的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会同举办单位制定,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各镇(街)、村集体办园尽量面向社会招生,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招生方案由幼儿园具体制定,向社会公布后实施。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四)做好特殊儿童的入园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基教〔2012〕108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我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同时,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安排到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坚持招生公示制度。
各幼儿园要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招生工作情况提前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进行公告。
(二)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和电脑派位时间。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从化市幼儿园、从化市第二幼儿园,按广州市教育局统一的时间安排,在广州市“幼招服务平台”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0日至23日,电脑派位时间是4月23日。
从化市第三幼儿园,为从化上城湾畔小区配套幼儿园。该小区的业主适龄子女的报名时间为3月27日、28日;非本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按广州市教育局统一的时间安排,在广州市“幼招服务平台”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0日至23日,电脑派位时间是4月23日。
2.其他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5月20-23日。
(三)招生报名需带备的资料。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实行网上报名,按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9号,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从化上城湾畔小区业主适龄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证(已年审)、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到从化市第三幼儿园现场报名。
2.其他幼儿园。
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证(已年审)、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四)做好新生录取体检工作。
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五)做好新生信息登记工作。
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是否小区配套园区 | 小班招生计划人数 | 小区配套园已录人数 | 小班电脑派位招生计划人数 | 备注 | 园区 |
1 | 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2 | 广州市二商幼儿园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3 | 广州市荔湾区协和幼儿园(本园)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4 | 广州市荔湾区协和幼儿园(西湾路园区) | 是 | 50 | 40 | 3 | 查看 | |
5 | 广州市荔湾区广雅幼儿园 | 是 | 52 | 52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2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2。 | |
6 | 广州市荔湾区梁家祠幼儿园 | 是 | 50 | 9 | 34 | 查看 | |
7 | 广州市荔湾区上九路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8 |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幼儿园(本园) | 否 | 25 | 0 | 22 | 查看 | |
9 |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幼儿园(逸翠湾园区) | 是 | 75 | 30 | 34 | 查看 | |
10 | 广州市荔湾区桃源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11 |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幼儿园 | 是 | 75 | 34 | 30 | 查看 | |
12 |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3 | 广州市粮食局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14 | 广州市第一幼儿园 | 否 | 225 | 0 | 192 | 查看 | |
15 | 广州市第二幼儿园 | 否 | 200 | 0 | 170 | 查看 | |
16 | 广州市文化局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17 | 广州市财政局幼儿园 | 否 | 70 | 0 | 60 | 查看 | |
18 | 广州市机电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19 | 广州市轻工业局幼儿园 | 否 | 25 | 0 | 22 | 查看 | |
20 | 广州市民政局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21 | 广州市儿童福利会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22 | 广州市越秀区东方红幼儿园(日托)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23 | 广州市越秀区东方红幼儿园(全托) | 否 | 25 | 0 | 22 | 查看 | |
24 | 广州市越秀区烟墩路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25 | 广州市越秀区东山教工幼儿园 | 是 | 50 | 17 | 26 | 查看 | |
26 | 广州市越秀区水均岗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27 | 广州市越秀区中六幼儿园 | 是 | 75 | 71 | 0 | 查看 | |
28 | 广州市越秀区云台里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29 | 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30 |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幼儿园 | 是 | 50 | 3 | 40 | 查看 | |
31 | 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实验幼儿园 | 是 | 50 | 48 | 0 | 查看 | |
32 | 广州市越秀区登峰幼儿园 | 是 | 75 | 3 | 61 | 查看 | |
33 | 广州市越秀区真光幼儿园 | 是 | 50 | 0 | 43 | 查看 | |
34 | 广州市越秀区锦城幼儿园 | 是 | 25 | 12 | 10 | 查看 | |
35 | 广州市海珠区福安街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36 | 广州市海珠区金碧第一幼儿园 | 是 | 103 | 103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3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3。 | |
37 | 广州市海珠区海鸥幼儿园 | 是 | 75 | 9 | 55 | 查看 | |
38 | 广州市海珠区穗花幼儿园(翠城花园园区) | 是 | 76 | 76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1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1。 | |
39 | 广州市海珠区穗花幼儿园(南方花园园区) | 是 | 50 | 13 | 30 | 查看 | |
40 | 广州市海珠区穗花幼儿园(兰亭熙园园区) | 是 | 25 | 21 | 1 | 查看 | |
41 | 广州市海珠区大塘幼儿园(大塘园区) | 是 | 51 | 51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1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1。 | |
42 | 广州市海珠区大塘幼儿园(金丰花园园区) | 是 | 25 | 12 | 10 | 查看 | |
43 | 广州市海珠区海珠幼儿园(紫山园区)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44 | 广州市海珠区海珠幼儿园(江南花园园区) | 是 | 25 | 13 | 9 | 查看 | |
45 | 广州市海珠区蓝色康园幼儿园(蓝康园区) | 是 | 50 | 14 | 29 | 查看 | |
46 | 广州市海珠区蓝色康园幼儿园(云顶园区) | 是 | 50 | 21 | 22 | 查看 | |
47 | 广州市海珠区蓝色康园幼儿园(雅郡园区) | 是 | 50 | 17 | 26 | 查看 | |
48 |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幼儿园(中马路总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49 |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幼儿园(悦安花园园区) | 是 | 25 | 10 | 12 | 查看 | |
50 |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幼儿园(江南新苑园区) | 是 | 25 | 25 | 0 | 查看 | |
51 | 广州市海珠区光大同福幼儿园 | 是 | 155 | 155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5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5。 | |
52 |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幼儿园(基立北园区)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53 |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幼儿园(金汇花园园区) | 是 | 25 | 5 | 17 | 查看 | |
54 |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幼儿园(海逸园区) | 是 | 50 | 10 | 33 | 查看 | |
55 |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幼儿园(逸景东区园区) | 是 | 51 | 51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1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1。 | |
56 |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幼儿园(逸景中区园区) | 是 | 25 | 25 | 0 | 查看 | |
57 | 广州市海珠区金影幼儿园 | 是 | 50 | 11 | 32 | 查看 | |
58 | 广州市海珠区少年宫海富花园艺术幼儿园 | 是 | 75 | 38 | 26 | 查看 | |
59 | 广州市海珠区凤安幼儿园 | 是 | 75 | 8 | 56 | 查看 | |
60 | 广州市海珠区富泽园幼儿园 | 是 | 50 | 14 | 29 | 查看 | |
61 | 广州市海珠区鸿运花园幼儿园 | 是 | 50 | 18 | 25 | 查看 | |
62 | 广州市海珠区康隆幼儿园 | 是 | 50 | 1 | 42 | 查看 | |
63 | 广州市海珠区兰亭幼儿园 | 是 | 50 | 1 | 42 | 查看 | |
64 | 广州市海珠区瑞康路幼儿园 | 是 | 50 | 11 | 32 | 查看 | |
65 |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湾幼儿园 | 是 | 100 | 45 | 40 | 查看 | |
66 | 广州市海珠区雅致花园幼儿园 | 是 | 75 | 7 | 57 | 查看 | |
67 | 广州市海珠区愉乐幼儿园(乐涛苑园区) | 是 | 50 | 6 | 37 | 查看 | |
68 | 广州市海珠区愉乐幼儿园(愉景雅苑园区) | 是 | 26 | 26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1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1。 | |
69 | 广州市海珠区粤信幼儿园 | 是 | 50 | 9 | 34 | 查看 | |
70 | 广州市海珠区宝贤幼儿园 | 是 | 50 | 2 | 41 | 查看 | |
71 | 广州市海珠区侨诚花园幼儿园 | 是 | 50 | 37 | 6 | 查看 | |
72 | 广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73 |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天河东园区) | 是 | 50 | 23 | 20 | 查看 | |
74 |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海琴湾园区) | 是 | 50 | 14 | 29 | 查看 | |
75 |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幼儿园 | 是 | 100 | 34 | 51 | 查看 | |
76 | 广州市天河区美好居幼儿园 | 是 | 50 | 22 | 21 | 查看 | |
77 | 广州市天河区盈溪幼儿园 | 是 | 50 | 33 | 10 | 查看 | |
78 | 广州市天河区华景泽晖幼儿园 | 是 | 50 | 8 | 35 | 查看 | |
79 | 广州市天河区枫叶幼儿园 | 是 | 50 | 45 | 0 | 查看 | |
80 | 广州市天河区华彦幼儿园 | 是 | 50 | 0 | 43 | 查看 | |
81 | 广州市天河区新陶幼儿园(混龄班) | 是 | 42 | 9 | 27 | 查看 | |
82 |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幼儿园 | 是 | 50 | 6 | 37 | 查看 | |
83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幼儿园 | 是 | 25 | 7 | 15 | 查看 | |
84 | 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 | 是 | 100 | 18 | 67 | 查看 | |
85 | 广州市天河区天晖幼儿园 | 是 | 50 | 25 | 18 | 查看 | |
86 |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 | 是 | 50 | 36 | 7 | 查看 | |
87 | 广州市天河区华港幼儿园 | 是 | 75 | 42 | 22 | 查看 | |
88 | 广州市天河区骏景稚乐幼儿园 | 是 | 50 | 50 | 0 | 查看 | |
89 | 广州市天河区东方熹园幼儿园 | 是 | 50 | 19 | 24 | 查看 | |
90 | 广州市天河区翠湖幼儿园 | 是 | 50 | 5 | 38 | 查看 | |
91 | 广州市天河区荟雅苑幼儿园 | 是 | 25 | 10 | 12 | 查看 | |
92 | 广州市天河区名雅幼儿园 | 是 | 50 | 9 | 34 | 查看 | |
93 | 广州市天河第二实验幼儿园 | 是 | 50 | 19 | 24 | 查看 | |
94 | 广州市天河区金燕幼儿园 | 是 | 50 | 5 | 38 | 查看 | |
95 | 广州市天河区侨英幼儿园 | 是 | 50 | 11 | 32 | 查看 | |
96 | 广州市天河区童睿幼儿园 | 是 | 25 | 3 | 19 | 查看 | |
97 | 广州市天河区昌乐幼儿园 | 是 | 50 | 11 | 32 | 查看 | |
98 | 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 | 是 | 25 | 9 | 13 | 查看 | |
99 | 广州市天河区旭日雅苑幼儿园 | 是 | 50 | 11 | 32 | 查看 | |
100 | 广州市天河区瑜翠园幼儿园 | 是 | 50 | 50 | 0 | 查看 | |
101 | 广州市天河第三实验幼儿园 | 是 | 50 | 21 | 22 | 查看 | |
102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猎德幼儿园 | 是 | 100 | 72 | 13 | 查看 | |
103 |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104 | 广州市天河区侨怡幼儿园 | 是 | 50 | 16 | 27 | 查看 | |
105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 | 是 | 50 | 13 | 30 | 查看 | |
106 | 广州市白云区依云小镇幼儿园 | 是 | 50 | 9 | 34 | 查看 | |
107 | 广州市白云区行知云山熹景实验幼儿园 | 是 | 50 | 33 | 10 | 查看 | |
108 | 广州市白云区同德幼儿园 | 是 | 75 | 16 | 48 | 查看 | |
109 | 广州市白云区侨德幼儿园 | 是 | 50 | 7 | 36 | 查看 | |
110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馨园幼儿园 | 是 | 150 | 150 | 0 | 查看 | |
111 |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幼儿园 | 是 | 75 | 52 | 12 | 查看 | |
112 | 广州市白云区景云幼儿园 | 是 | 50 | 11 | 32 | 查看 | |
113 | 广州市白云区松柏东幼儿园 | 是 | 25 | 2 | 20 | 查看 | |
114 |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第三幼儿园 | 是 | 50 | 13 | 30 | 查看 | |
115 | 广州市白云区棠溪幼儿园 | 是 | 75 | 62 | 2 | 查看 | |
116 | 广州市白云区棠溪幼儿园万德福分园 | 是 | 50 | 7 | 36 | 查看 | |
117 | 广州市白云区祥景实验幼儿园 | 是 | 25 | 25 | 0 | 查看 | |
118 | 广州市白云区云逸苑幼儿园 | 是 | 50 | 15 | 28 | 查看 | |
119 |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第一幼儿园 | 是 | 75 | 15 | 49 | 查看 | |
120 |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第二幼儿园 | 是 | 75 | 22 | 42 | 查看 | |
121 | 广州市白云区祥云幼儿园 | 是 | 50 | 3 | 40 | 查看 | |
122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幼儿园 | 是 | 100 | 20 | 65 | 查看 | |
123 | 广州市白云区汇侨中心幼儿园 | 是 | 50 | 50 | 0 | 查看 | |
124 | 广州市白云区荷塘月色幼儿园 | 是 | 75 | 46 | 18 | 查看 | |
125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尚城幼儿园 | 是 | 50 | 47 | 0 | 查看 | |
126 |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27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128 |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29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30 | 广州市白云区竹料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31 | 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 | 是 | 125 | 62 | 63 | 查看 | |
132 | 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附属金碧幼儿园 | 是 | 50 | 50 | 0 | 查看 | |
133 | 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附属金港幼儿园 | 是 | 50 | 43 | 7 | 查看 | |
134 |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附属东港幼儿园 | 是 | 50 | 6 | 44 | 查看 | |
135 | 广州市番禺区直属机关幼儿园西堤园区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136 | 广州市番禺区直属机关幼儿园东环园区 | 否 | 150 | 0 | 128 | 查看 | |
137 | 广州市番禺区北城幼儿园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138 | 广州市番禺区东城幼儿园 | 否 | 125 | 0 | 107 | 查看 | |
139 |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幼儿园 | 否 | 125 | 0 | 107 | 查看 | |
140 | 广州市花都区幼林培英幼儿园 | 是 | 100 | 25 | 60 | 查看 | |
141 | 广州市花都区圆玄幼稚园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142 | 广州市花都区风神幼儿园 | 是 | 150 | 150 | 0 | 查看 | |
143 |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幼儿园奕翠园分园 | 是 | 50 | 22 | 21 | 查看 | |
144 | 广州市南沙区第一幼儿园(总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45 | 广州市南沙区第一幼儿园(丰庭分园) | 是 | 51 | 51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1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1。 | |
146 | 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幼儿园 | 是 | 75 | 26 | 38 | 查看 | |
147 | 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西区园) | 否 | 90 | 0 | 77 | 查看 | |
148 | 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中心园) | 否 | 200 | 0 | 170 | 查看 | |
149 | 广州开发区第二幼儿园 | 否 | 90 | 0 | 77 | 查看 | |
150 |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51 | 广州市萝岗区龙光幼儿园 | 是 | 125 | 125 | 0 | 查看 | |
152 |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山幼儿园 | 是 | 50 | 26 | 17 | 查看 | |
153 | 广州市萝岗区天鹿幼儿园 | 是 | 50 | 21 | 22 | 查看 | |
154 | 广州市萝岗区东荟花园幼儿园 | 是 | 100 | 87 | 0 | 查看 | |
155 | 中海誉东花园幼儿园 | 是 | 40 | 40 | 0 | 查看 | |
156 | 增城市第一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57 | 从化市幼儿园 | 否 | 125 | 0 | 107 | 查看 | |
158 | 从化市第二幼儿园 | 否 | 150 | 0 | 128 | 查看 | |
159 | 从化市第三幼儿园 | 是 | 100 | 46 | 39 | 查看 |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是否小区配套园区 | 小班招生计划人数 | 小区配套园已录人数 | 小班电脑派位招生计划人数 | 备注 | 园区 |
1 | 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2 | 广州市二商幼儿园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3 | 广州市荔湾区协和幼儿园(本园)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4 | 广州市荔湾区协和幼儿园(西湾路园区) | 是 | 50 | 40 | 3 | 查看 | |
5 | 广州市荔湾区广雅幼儿园 | 是 | 52 | 52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2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2。 | 查看 |
6 | 广州市荔湾区梁家祠幼儿园 | 是 | 50 | 9 | 34 | 查看 | |
7 | 广州市荔湾区上九路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8 |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幼儿园(本园) | 否 | 25 | 0 | 22 | 查看 | |
9 |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幼儿园(逸翠湾园区) | 是 | 75 | 30 | 34 | 查看 | |
10 | 广州市荔湾区桃源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11 |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幼儿园 | 是 | 75 | 34 | 30 | 查看 | |
12 |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3 | 广州市粮食局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14 | 广州市第一幼儿园 | 否 | 225 | 0 | 192 | 查看 | |
15 | 广州市第二幼儿园 | 否 | 200 | 0 | 170 | 查看 | |
16 | 广州市文化局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17 | 广州市财政局幼儿园 | 否 | 70 | 0 | 60 | 查看 | |
18 | 广州市机电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19 | 广州市轻工业局幼儿园 | 否 | 25 | 0 | 22 | 查看 | |
20 | 广州市民政局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21 | 广州市儿童福利会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22 | 广州市越秀区东方红幼儿园(日托)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23 | 广州市越秀区东方红幼儿园(全托) | 否 | 25 | 0 | 22 | 查看 | |
24 | 广州市越秀区烟墩路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25 | 广州市越秀区东山教工幼儿园 | 是 | 50 | 17 | 26 | 查看 | |
26 | 广州市越秀区水均岗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27 | 广州市越秀区中六幼儿园 | 是 | 75 | 71 | 0 | 查看 | |
28 | 广州市越秀区云台里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29 | 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30 |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幼儿园 | 是 | 50 | 3 | 40 | 查看 | |
31 | 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实验幼儿园 | 是 | 50 | 48 | 0 | 查看 | |
32 | 广州市越秀区登峰幼儿园 | 是 | 75 | 3 | 61 | 查看 | |
33 | 广州市越秀区真光幼儿园 | 是 | 50 | 0 | 43 | 查看 | |
34 | 广州市越秀区锦城幼儿园 | 是 | 25 | 12 | 10 | 查看 | |
35 | 广州市海珠区福安街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36 | 广州市海珠区金碧第一幼儿园 | 是 | 103 | 103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3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3。 | 查看 |
37 | 广州市海珠区海鸥幼儿园 | 是 | 75 | 9 | 55 | 查看 | |
38 | 广州市海珠区穗花幼儿园(翠城花园园区) | 是 | 76 | 76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1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1。 | 查看 |
39 | 广州市海珠区穗花幼儿园(南方花园园区) | 是 | 50 | 13 | 30 | 查看 | |
40 | 广州市海珠区穗花幼儿园(兰亭熙园园区) | 是 | 25 | 21 | 1 | 查看 | |
41 | 广州市海珠区大塘幼儿园(大塘园区) | 是 | 51 | 51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1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1。 | 查看 |
42 | 广州市海珠区大塘幼儿园(金丰花园园区) | 是 | 25 | 12 | 10 | 查看 | |
43 | 广州市海珠区海珠幼儿园(紫山园区)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44 | 广州市海珠区海珠幼儿园(江南花园园区) | 是 | 25 | 13 | 9 | 查看 | |
45 | 广州市海珠区蓝色康园幼儿园(蓝康园区) | 是 | 50 | 14 | 29 | 查看 | |
46 | 广州市海珠区蓝色康园幼儿园(云顶园区) | 是 | 50 | 21 | 22 | 查看 | |
47 | 广州市海珠区蓝色康园幼儿园(雅郡园区) | 是 | 50 | 17 | 26 | 查看 | |
48 |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幼儿园(中马路总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49 |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幼儿园(悦安花园园区) | 是 | 25 | 10 | 12 | 查看 | |
50 |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幼儿园(江南新苑园区) | 是 | 25 | 25 | 0 | 查看 | |
51 | 广州市海珠区光大同福幼儿园 | 是 | 155 | 155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5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5。 | 查看 |
52 |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幼儿园(基立北园区)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53 |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幼儿园(金汇花园园区) | 是 | 25 | 5 | 17 | 查看 | |
54 |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幼儿园(海逸园区) | 是 | 50 | 10 | 33 | 查看 | |
55 |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幼儿园(逸景东区园区) | 是 | 51 | 51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1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1。 | 查看 |
56 |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幼儿园(逸景中区园区) | 是 | 25 | 25 | 0 | 查看 | |
57 | 广州市海珠区金影幼儿园 | 是 | 50 | 11 | 32 | 查看 | |
58 | 广州市海珠区少年宫海富花园艺术幼儿园 | 是 | 75 | 38 | 26 | 查看 | |
59 | 广州市海珠区凤安幼儿园 | 是 | 75 | 8 | 56 | 查看 | |
60 | 广州市海珠区富泽园幼儿园 | 是 | 50 | 14 | 29 | 查看 | |
61 | 广州市海珠区鸿运花园幼儿园 | 是 | 50 | 18 | 25 | 查看 | |
62 | 广州市海珠区康隆幼儿园 | 是 | 50 | 1 | 42 | 查看 | |
63 | 广州市海珠区兰亭幼儿园 | 是 | 50 | 1 | 42 | 查看 | |
64 | 广州市海珠区瑞康路幼儿园 | 是 | 50 | 11 | 32 | 查看 | |
65 |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湾幼儿园 | 是 | 100 | 45 | 40 | 查看 | |
66 | 广州市海珠区雅致花园幼儿园 | 是 | 75 | 7 | 57 | 查看 | |
67 | 广州市海珠区愉乐幼儿园(乐涛苑园区) | 是 | 50 | 6 | 37 | 查看 | |
68 | 广州市海珠区愉乐幼儿园(愉景雅苑园区) | 是 | 26 | 26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1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1。 | 查看 |
69 | 广州市海珠区粤信幼儿园 | 是 | 50 | 9 | 34 | 查看 | |
70 | 广州市海珠区宝贤幼儿园 | 是 | 50 | 2 | 41 | 查看 | |
71 | 广州市海珠区侨诚花园幼儿园 | 是 | 50 | 37 | 6 | 查看 | |
72 | 广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73 |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天河东园区) | 是 | 50 | 23 | 20 | 查看 | |
74 |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海琴湾园区) | 是 | 50 | 14 | 29 | 查看 | |
75 |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幼儿园 | 是 | 100 | 34 | 51 | 查看 | |
76 | 广州市天河区美好居幼儿园 | 是 | 50 | 22 | 21 | 查看 | |
77 | 广州市天河区盈溪幼儿园 | 是 | 50 | 33 | 10 | 查看 | |
78 | 广州市天河区华景泽晖幼儿园 | 是 | 50 | 8 | 35 | 查看 | |
79 | 广州市天河区枫叶幼儿园 | 是 | 50 | 45 | 0 | 查看 | |
80 | 广州市天河区华彦幼儿园 | 是 | 50 | 0 | 43 | 查看 | |
81 | 广州市天河区新陶幼儿园(混龄班) | 是 | 42 | 9 | 27 | 查看 | |
82 |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幼儿园 | 是 | 50 | 6 | 37 | 查看 | |
83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幼儿园 | 是 | 25 | 7 | 15 | 查看 | |
84 | 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 | 是 | 100 | 18 | 67 | 查看 | |
85 | 广州市天河区天晖幼儿园 | 是 | 50 | 25 | 18 | 查看 | |
86 |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 | 是 | 50 | 36 | 7 | 查看 | |
87 | 广州市天河区华港幼儿园 | 是 | 75 | 42 | 22 | 查看 | |
88 | 广州市天河区骏景稚乐幼儿园 | 是 | 50 | 50 | 0 | 查看 | |
89 | 广州市天河区东方熹园幼儿园 | 是 | 50 | 19 | 24 | 查看 | |
90 | 广州市天河区翠湖幼儿园 | 是 | 50 | 5 | 38 | 查看 | |
91 | 广州市天河区荟雅苑幼儿园 | 是 | 25 | 10 | 12 | 查看 | |
92 | 广州市天河区名雅幼儿园 | 是 | 50 | 9 | 34 | 查看 | |
93 | 广州市天河第二实验幼儿园 | 是 | 50 | 19 | 24 | 查看 | |
94 | 广州市天河区金燕幼儿园 | 是 | 50 | 5 | 38 | 查看 | |
95 | 广州市天河区侨英幼儿园 | 是 | 50 | 11 | 32 | 查看 | |
96 | 广州市天河区童睿幼儿园 | 是 | 25 | 3 | 19 | 查看 | |
97 | 广州市天河区昌乐幼儿园 | 是 | 50 | 11 | 32 | 查看 | |
98 | 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 | 是 | 25 | 9 | 13 | 查看 | |
99 | 广州市天河区旭日雅苑幼儿园 | 是 | 50 | 11 | 32 | 查看 | |
100 | 广州市天河区瑜翠园幼儿园 | 是 | 50 | 50 | 0 | 查看 | |
101 | 广州市天河第三实验幼儿园 | 是 | 50 | 21 | 22 | 查看 | |
102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猎德幼儿园 | 是 | 100 | 72 | 13 | 查看 | |
103 |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幼儿园 | 否 | 50 | 0 | 43 | 查看 | |
104 | 广州市天河区侨怡幼儿园 | 是 | 50 | 16 | 27 | 查看 | |
105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 | 是 | 50 | 13 | 30 | 查看 | |
106 | 广州市白云区依云小镇幼儿园 | 是 | 50 | 9 | 34 | 查看 | |
107 | 广州市白云区行知云山熹景实验幼儿园 | 是 | 50 | 33 | 10 | 查看 | |
108 | 广州市白云区同德幼儿园 | 是 | 75 | 16 | 48 | 查看 | |
109 | 广州市白云区侨德幼儿园 | 是 | 50 | 7 | 36 | 查看 | |
110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馨园幼儿园 | 是 | 150 | 150 | 0 | 查看 | |
111 |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幼儿园 | 是 | 75 | 52 | 12 | 查看 | |
112 | 广州市白云区景云幼儿园 | 是 | 50 | 11 | 32 | 查看 | |
113 | 广州市白云区松柏东幼儿园 | 是 | 25 | 2 | 20 | 查看 | |
114 |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第三幼儿园 | 是 | 50 | 13 | 30 | 查看 | |
115 | 广州市白云区棠溪幼儿园 | 是 | 75 | 62 | 2 | 查看 | |
116 | 广州市白云区棠溪幼儿园万德福分园 | 是 | 50 | 7 | 36 | 查看 | |
117 | 广州市白云区祥景实验幼儿园 | 是 | 25 | 25 | 0 | 查看 | |
118 | 广州市白云区云逸苑幼儿园 | 是 | 50 | 15 | 28 | 查看 | |
119 |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第一幼儿园 | 是 | 75 | 15 | 49 | 查看 | |
120 |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第二幼儿园 | 是 | 75 | 22 | 42 | 查看 | |
121 | 广州市白云区祥云幼儿园 | 是 | 50 | 3 | 40 | 查看 | |
122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幼儿园 | 是 | 100 | 20 | 65 | 查看 | |
123 | 广州市白云区汇侨中心幼儿园 | 是 | 50 | 50 | 0 | 查看 | |
124 | 广州市白云区荷塘月色幼儿园 | 是 | 75 | 46 | 18 | 查看 | |
125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尚城幼儿园 | 是 | 50 | 47 | 0 | 查看 | |
126 |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27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128 |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29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30 | 广州市白云区竹料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31 | 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 | 是 | 125 | 62 | 63 | 查看 | |
132 | 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附属金碧幼儿园 | 是 | 50 | 50 | 0 | 查看 | |
133 | 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附属金港幼儿园 | 是 | 50 | 43 | 7 | 查看 | |
134 |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附属东港幼儿园 | 是 | 50 | 6 | 44 | 查看 | |
135 | 广州市番禺区直属机关幼儿园西堤园区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136 | 广州市番禺区直属机关幼儿园东环园区 | 否 | 150 | 0 | 128 | 查看 | |
137 | 广州市番禺区北城幼儿园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138 | 广州市番禺区东城幼儿园 | 否 | 125 | 0 | 107 | 查看 | |
139 |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幼儿园 | 否 | 125 | 0 | 107 | 查看 | |
140 | 广州市花都区幼林培英幼儿园 | 是 | 100 | 25 | 60 | 查看 | |
141 | 广州市花都区圆玄幼稚园 | 否 | 100 | 0 | 85 | 查看 | |
142 | 广州市花都区风神幼儿园 | 是 | 150 | 150 | 0 | 查看 | |
143 |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幼儿园奕翠园分园 | 是 | 50 | 22 | 21 | 查看 | |
144 | 广州市南沙区第一幼儿园(总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45 | 广州市南沙区第一幼儿园(丰庭分园) | 是 | 51 | 51 | 0 | 已录取的符合小区配套条件幼儿中含1对双胞胎,原招生总计划相应增加1。 | 查看 |
146 | 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幼儿园 | 是 | 75 | 26 | 38 | 查看 | |
147 | 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西区园) | 否 | 90 | 0 | 77 | 查看 | |
148 | 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中心园) | 否 | 200 | 0 | 170 | 查看 | |
149 | 广州开发区第二幼儿园 | 否 | 90 | 0 | 77 | 查看 | |
150 |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51 | 广州市萝岗区龙光幼儿园 | 是 | 125 | 125 | 0 | 查看 | |
152 |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山幼儿园 | 是 | 50 | 26 | 17 | 查看 | |
153 | 广州市萝岗区天鹿幼儿园 | 是 | 50 | 21 | 22 | 查看 | |
154 | 广州市萝岗区东荟花园幼儿园 | 是 | 100 | 87 | 0 | 查看 | |
155 | 中海誉东花园幼儿园 | 是 | 40 | 40 | 0 | 查看 | |
156 | 增城市第一幼儿园 | 否 | 75 | 0 | 64 | 查看 | |
157 | 从化市幼儿园 | 否 | 125 | 0 | 107 | 查看 | |
158 | 从化市第二幼儿园 | 否 | 150 | 0 | 128 | 查看 | |
159 | 从化市第三幼儿园 | 是 | 100 | 46 | 39 |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