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地要求对方付出的关系,也是不健康的。人被逼紧了,是会疯的。
八卦一则:为了孩子读书的未来选择不离婚
37581435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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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4回复
楼主的意思是,女方不肯放弃抚养权,又不肯离婚,拖着男人再寻幸福,这个比较难以接受。 ...
2015/04/24回复
书箐:
不是亲戚,LZ估计是男的姐姐或者妹妹之类的,对肯定站在自己家人立场说话,尽管如此,“ ...查看原文
不是亲戚,LZ估计是男的姐姐或者妹妹之类的,对肯定站在自己家人立场说话,尽管如此,“ ...
“圣母”太易当了吧,一个男人无能就算了,善良是应有的吧,就是对外人还有侧隐之心,何况是自己的儿子,而且不就一个户口本吗??
2015/04/24回复
亲戚的事来的,广州男配广东二三线城市女(具体地方不说了),结婚前同居多年了,一直也是和男方父母居住, ...
2015/04/24回复
书箐:
不是亲戚,LZ估计是男的姐姐或者妹妹之类的,对肯定站在自己家人立场说话,尽管如此,“ ...查看原文
不是亲戚,LZ估计是男的姐姐或者妹妹之类的,对肯定站在自己家人立场说话,尽管如此,“ ...
我知道我说话有点严厉了,但的确是控制不住愤怒了,人不能太无知太偏颇了
2015/04/24回复
女方家人来广州,还不能住男方家里?还厌恶呀。。怎么不说说男方不努力买大的房子,搞得要一家五口挤50平方 ...
2015/04/24回复
看来大家还是同情女方多点……我去吃药了,有病要赶紧治
2015/04/24回复
看来大家还是同情女方多点……我去吃药了,有病要赶紧治
2015/04/24回复
为什么我看这个女的,就是一直想着男家的钱和户口!
2015/04/24回复
daria_cat:
我不敢定夺,只是觉得如果真的那么争那一口气,就争到底,做不求人。
查看原文最大的错误就是,明明是自己应该做的事(给自己孩子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并且是自己能力范围内的),却变成是求他了!何为“求”?就是不是自己应该做的事,帮别人做了,那才叫求。这样的家庭,难怪女方宁愿分居,自己吃苦也要养大孩子。
2015/04/24回复
她求你们什么了?为什么自我感觉这样良好?一个50平米的房子叫有钱?男的尽父亲之职不是本分的事吗?难道离 ...
2015/04/24回复
书箐:
她求你们什么了?为什么自我感觉这样良好?一个50平米的房子叫有钱?男的尽父亲之职不是本分的事吗?难道离婚了就应当永远不管子女了?血缘怎断
查看原文哎……你为嘛那么鸡冻捏……1.以法例来说,若双方离婚,争取到抚养权那方,就应将孩子归抚养方的户口,那读书的问题就由抚养方承担了,当然男方要给抚养费和应当的探视权,视为权利与义务。
2.以我上述亲戚的情况,他俩未离婚,户口还在爹那里,爹作为孩子的爹也尽力提供所需资料提供给女方,孩子也已中签成功入读公办园,可喜可贺~皆大欢喜。
3.既然孩子的户口还在爹那里,可是却久未见过亲生的儿子,娘那方因为孩子读书的事拨通早就发霉的电话号码,他是否要感谢上天?
4.我没说男方有钱,甚至可以说不争气穷死了,这些女方婚前早就清楚。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以后的事谁能打包票?
5.他家的婆媳关系我就不讨论了,就此脑补恶婆婆背景的,可能搓到你们的G点了,搬出去住也不是没试过,我只能说他尽力了。
作为我的想法,就是我的想法,既然要争气,就别求人!自己去解决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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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娘亲一个人带娃又工作,的确累,既然他们俩觉得这种分居又互利的关系很好,我也没有立场阻止,说出来,就是说出来了,我也是键盘侠一个罢了~但我只讨论事情的本身,对,我是觉得搞笑,搞笑在女方是做得那么绝,为何还要男方的户口?还要蹉跎彼此的幸福?
但比起你质疑我的人品,我也是醉了。这里是八卦版,就是聊八卦,别针锋相对。吹水遮……别打那么感叹号嘛,吓死人滴……
2.以我上述亲戚的情况,他俩未离婚,户口还在爹那里,爹作为孩子的爹也尽力提供所需资料提供给女方,孩子也已中签成功入读公办园,可喜可贺~皆大欢喜。
3.既然孩子的户口还在爹那里,可是却久未见过亲生的儿子,娘那方因为孩子读书的事拨通早就发霉的电话号码,他是否要感谢上天?
4.我没说男方有钱,甚至可以说不争气穷死了,这些女方婚前早就清楚。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以后的事谁能打包票?
5.他家的婆媳关系我就不讨论了,就此脑补恶婆婆背景的,可能搓到你们的G点了,搬出去住也不是没试过,我只能说他尽力了。
作为我的想法,就是我的想法,既然要争气,就别求人!自己去解决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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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娘亲一个人带娃又工作,的确累,既然他们俩觉得这种分居又互利的关系很好,我也没有立场阻止,说出来,就是说出来了,我也是键盘侠一个罢了~但我只讨论事情的本身,对,我是觉得搞笑,搞笑在女方是做得那么绝,为何还要男方的户口?还要蹉跎彼此的幸福?
但比起你质疑我的人品,我也是醉了。这里是八卦版,就是聊八卦,别针锋相对。吹水遮……别打那么感叹号嘛,吓死人滴……
2015/04/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