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骑电动车后面载着老婆在十字路口由南往北行驶,前面红绿灯是:直行绿灯,右转红灯,被一辆小轿车突然从左后方快速超过右转时撞到了,撞到电动车的左把手,弟弟的老婆从电动车上摔下,头部被撞伤,肚子还怀着孩子,左手被严重擦伤,左腿被电动车压伤,我弟弟也是左手和左腿被严重擦伤,现在我弟弟和弟妹都在医院治疗,对方没事。交警最终认定责任我弟弟因以下十点负次要责任:1.无证驾驶;2.没戴头盔;3.驾驶非法机动车(应该车没牌,判电动车是轻便摩托车);4.闯红灯(我弟弟笔录时说自己想右转,但是还没转);交警判要我弟弟自己承担30%的责任,费用倍偿也是自己承担30%。大家说交警这样判合理吗?事故主要是因为小轿车闯红灯右转,而且是从后面来的。我弟弟该怎么索要倍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