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文件中的原文是: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并报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除了文件中说的提出书面申请之外,还要去医院开具相关证明交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