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福利健康+保险保障计划”是由主险“太平福利健康+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险“太平附加福利健康+重大疾病保险”组合构成,是太平人寿最新推出的一款具有高性价比的健康产品。该计划的保障范围全面提升,覆盖了58种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身故保障等责任。并随着主险红利的分配,使保额逐年递增且无需核保体检。让客户享有长期全面的保障。 保障责任再升级 全面呵护守健康 责任再升级,扩大至58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更全面,时刻为您的健康家园保驾护航。 特定疾病额外给 及早干预显关爱 特别提供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障金可达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为您及时提供资金援助。 轻松投入终身享 分红陪伴年年长 终身保障,呵护一生,并随着主险红利的分配,使保额逐年递增且无需核保体检,让您拥有的保障越来越多。 健康养老自由选 两种模式随需变 年金转换,支配自由,一份投入两种选择,让您健康、养老两无忧。
保障利益:
1、重大疾病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给付附加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同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主附险同时终止。 90天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返还主附险已交保险费,主附险同时终止。 2、原位癌特别保险金 90天等待期后不幸罹患原位癌,我们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原位癌特别保险金。仅给付一次,最高10万元,同时本项责任终止,但其他责任继续有效。 90天等待期内罹患原位癌,我们不承担本项责任,同时本项责任终止。 3、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18周岁保单周年日前,我们按身故时合同主附险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费之和×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附险同时终止; 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或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附险同时终止; 90天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返还主附险已交保险费,主附险同时终止。 注:我们只给付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其中一项,且以一次为限。 4、年金转换权 方式一:受益人在申请主险或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时,可将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 方式二:合同生效第20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可以申请解除主险及附加险合同,或依据届时的相关政策进行减保,退还的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可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 5、保单红利 本计划中主险的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身故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该分红险的投资策略为坚持稳健投资,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权益类投资为辅。进而以保障资产安全为基础,实现资产的增值。对于固定收益类投资,我们坚持投资高信用等级的产品,保障资产的安全;对于权益类投资,则坚持价值投资理念。该策略可能随市场形势和监管规定变化而调整。 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包括利差、死差、费差。我们根据中国保监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进行红利分配。红利水平主要取决于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成果,受投资收益、理赔情况、营业费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保单,因为险种、保额、保费、交费期、被保险人性别、年龄等多种因素不同,实际红利分配也会存在差异。 我们每年将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6、保单贷款 特设保单贷款功能,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现金价值净额的90%,贷款期间仍享受增额分红利益及保障利益(合同中止期间除外)。
投保示例:
王女士,30周岁,为自己购买30万保额的太平福利健康+保险保障计划。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10290元。王女士可获得的保障利益包括: 1、 重大疾病保险金: 58种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为30万元。如果王女士70周岁时发生附加险约定的责任,其可享有的重疾保障约为:74.8万元(高)、55.3万元(中)、42.6万元(低)。 2、 原位癌特别保险金: 如王女士不幸罹患原位癌,即可额外获享一笔6万元的原位癌特别保险金,且其他责任继续有效。 3、 身故保险金: 保险金金额至少30万元,且逐年递增,保单持有时间越长,保险金额越高。如王女士80周岁时,身故保障约为:167.9万元(高)、101.6万元(中)、63.3万元(低)。
投保须知:
本计划由主险《太平福利健康+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险《太平附加福利健康+重大疾病保险》构成。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交费期限:趸交、10年、15年、20年、至55岁、至60岁 保障期限:至终身
公司声明:
本产品为增额分红保险产品,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其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期末还可领取终了红利。 本资料仅供了解产品之用,具体应以条款及保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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