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说明:
房产证上地址(房产局):海珠区细岗路东二街X号X房
居住证上地址(街道办):海珠区细岗路细岗东二街X号X房
户籍地的地址(派出所):海珠区细岗东二街X号X房
积分入户政策要求:2016积分入户,申请人居住证的地址必须与提供的合法住所证明中的房产证明一致。如不一致,申请人应到现居住地所属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变更居住证;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变更居住证地址,则由办理居住证的流管中心出具证明材料
(http://lsj.gz.gov.cn/lsnew/gzdt/201610/c2ce1466b3c6446ebd0b28efe3fd5df5.shtml)。
问题1:居住证上的地址与房产证上地址不一致,多出“细岗”二个字,需要以房产证为准,进行居住证地址变更。问题2:房产证上地址与户籍地的地址又不一致,多出一个 “路”字,需要以户籍地址为准,进行房产证地址变更。(问题2稍后再解决。)
问题1归属:昌岗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海珠区晓港中马路37号之一)电话:66218842
详情:今天居委会帮助出面联系昌岗街道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居住证地址变更,但流管中心以电脑系统没有与房产证完全一致的地址为由回复无法变更,于是请他们帮忙出个地址一致的证明,他们又推说只出出租屋的证明,不出自有房产的地址一致证明(晕菜了,我们自有房产错了吗?)
求助:请问此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如何开到这个证明?求帮助,求指导?为什么来穗局政策文件对街道办流管中心没有一点指导作用?
补充:广州的积分入户比较急,限在11月(本月)要完成申请,我们是来穗工作多年的80后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多年的努力好不容易买了房子把家安在了广州海珠区,其它的积分入户条件都符合,现在就卡在了这个地址不一致的问题上,明眼人一看就是同一个地址,但因为历史遗留原因,因为不同部门有不同系统的原因,因为系统的下拉菜单先入为主比较固化等原因,现在孩子快三岁了,马上到了要读书的年龄,错过了今年的入户机会又要再等一年~~~~哭!想找媒体投诉~~~~大家出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