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儿导语:通常都是三四月份才出的小升初政策,番禺区居然赶在年前就出台了!快看看今年有没有什么新变化!
关于公布2017年适龄儿童在番禺区入学主要途径及番禺区小学、初中学位安排原则的通知
各家长:
为方便您及早了解适龄儿童在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有关政策和信息,妥善做好孩子的入学计划,现将适龄儿童在我区入学的主要途径以及学位安排原则予以公布,请认真、仔细阅读。内容提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是由户籍所在地解决的。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主要是解决具有番禺区户籍的小孩就近入学。非番禺区户籍的小孩(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除外),将其户口迁至番禺区,可安排免费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否则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或自行联系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来穗务工人员,亦可在我区为其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
番禺区有关义务教育招生信息以区教育局(可登录番禺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目查询)、学校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公布为准,其它任何单位、企业(含房地产)、机构所发布有关义务教育学位安排等招生信息,区教育局一概不予确认。如遇特殊情况,区教育局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学位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凡通过“政策性照顾”、“积分申请入学”、“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等途径取得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或获得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不按期到相关学校注册的,视作放弃该学位,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学位。
重点提醒!购房与学位安排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请购房者在购房前务必咨询当地教育指导中心(联系方式见下文),确认拟购房义务教育学位安排的详细情况。
根据广州市有关文件规定,从2017年起,来穗务工人员若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都必须在入学报名时提供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从2018年起,除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外,来穗务工人员若为其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含“申请积分入学”、镇街自主招生、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特长生、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公办学校普通借读等),必须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各学区教育指导中心服务范围及招生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有关学校的对口招生的地段请登录番禺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目查询。番禺区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可登录http://119.29.119.174/edu/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