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23号 在家附近一家餐馆去吃饭 由于餐馆凳子 和桌子放在靠花台边上 晚上7点多 灯光也不是很清楚 孩子坐下就滚下花台 店长给了长名片 我当时急着送孩子去医院 左手 手骨折 后来我电话要餐馆来人到医院 他们答应赔偿 说他们有保险 请问这种情况餐馆要怎样赔偿?本来我们过年要回老家的 孩子手摔骨折了 就只好待在广州过年,每周要去医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