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掉进了英俊德国上司的情网(赫本的眼睛准备写新故事了)41楼
27181108谈天说地
???? 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5年,换了3家外资企业,所从事的工作岗位都是总经理或者董事长的PA (私人助理),从来没有与我的老板或者任何外籍男同事有过任何暧昧,直到我遇见了他,我的前任boss调回欧洲总部之后,总部给我们公司-中国区的head office派来了一位新的执行董事,我见到他的第一天除了觉得他年轻帅气之外并无其他特别的印象。我对帅哥有很强的免疫力,大多数外表英俊的男人品行都不怎么的。 我的前任老板是一个个性十分强硬的人,不苟言笑,对每一件事情都要求十分苛刻,这也训练了我做事严谨,新来的boss却有着迥然不同的个性,他性格随和,彬彬有礼,年纪很轻,34岁,看起来却像二十七八的大男孩,德国人一般都眼神凌厉,但是他的眼睛里却时常泛起笑意。他个子很高,绿眼睛,金发,至少188cm,体型挺拔修长,没有啤酒肚,上班总是西装革履,衬衫洁白。他独身,所以租住在一个五星级的酒店,我相信他至少在外形上是很多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刚来中国的时候,我当时正处在思考是否跳槽的时期,我当时考虑的很多,老板换了对于一个私人助理来说等于所有的信任都要从零开始培养,以前的一切都是过去式了。而且当时一家在全球赫赫有名的跨国公司想聘我做中国区总经理的PA. 薪酬和待遇非常可观,我蠢蠢欲动。于是我计划在一个合适的时机和新老板摊牌。 我的办公室与他只有一墙之隔,所有来往的客人都要先从我这里经过,由我通报才可以面见,我的前任上司吃不惯中国饭菜,所以中午从来不下食堂去吃饭,我想德国人大概都只喜欢吃他们那种难吃的香肠,新老板也许也是如此。于是靠近中午的时候我走到他门口(门是开着的),问他中午是否需要准备其他食品,他看看表说:“谢谢你,但是我想和你一起到食堂吃饭。”我心想吃吧,吃两次你就厌烦了。 中午铃一响,他就出来了,站在门旁,一手撑着门框,对我笑道:“我们去吃饭吧?”他虽然是德国人,但是说英语很清晰,带有一点点口音,但是并不矫揉造作。我点点头,和他走到一楼食堂去,他和迎面而来的每一个员工,包括车间工人都很热情洋溢的用不标准的中文说“你好”,这点倒是让我很诧异,我有不少德国同事,其中包括我的前任老板都不怎么把中国人当回事,都是比较傲慢的。这个人倒算是个另类了。进食堂门的时候,他做了一个让的手势示意女士先行,我心里很是受用,至少在礼节上他是一个比较“nice”的人。他很笨拙的用筷子吃饭,我问他是否需要给他准备刀叉,他摇摇头说:“我会很快学会用这两根棍子的。” 吃完了,他把筷子一放,说:“天气这么好,还有半个小时的午休时间,不如我们到厂区里走走?” 虽然我们不少同事也在午休时间在厂区散步聊天,但是我从来没有与我的前任老板在厂区里散步过,这个提议也让我很感意外,但是我还是点头同意了。 我们边走边聊,他个子高腿长,走路又快,我差点跟不上,他意识到这一点,说了一声抱歉立刻把步子放小放慢,我们起初所聊的内容无外乎是当地的风土人情、气候等泛泛的话题,后来突然他把话锋一转说:“我知道换了新老板大家也许不适应,已经有人提出了辞呈,但是我希望你不要走,Thomas(我的前任老板)跟我说你是值得我信任的一个人。” 我早就知道德国人很直接,但是我没有想到他这么直接,我原本还打算趁此机会给他下点毛毛雨,这样我辞职的时候不至于太尴尬。我几乎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好随口应付道:“我不会走的。” “真的?!太好了”他转过身来,看着我,样子很高兴,“太好了!” 我觉得这可不怎么好,这样不是把我自己的退路给堵死了吗?我得找个回旋的机会,我说:“泰勒先生,我……”。 “Yan(我的中文名字叫楚颜,老外总喜欢叫名不带姓), 你直接叫我Michael就可以了。”他微笑着打断。 “啊,Michael,我……”我望着他一脸真诚的脸,突然说不出口了,变成了:“我不会离开的。”他立刻眉开眼笑,高兴地和我谈起他来时路过北京的经历,中国的一切对他来说还都是新鲜而有趣的。过了几天,总裁造访,主持全球供应商大会,全公司上下一片紧张,按照前任老板的习惯总裁来之前所有一切都完美,包括车上准备的软饮,总裁前几次来访都是我负责接待的,有了前任老板给我培养出来的细心,我倒是比较放心,但是新老板毕竟新官上任,很多事情都还没有全盘掌控,所以我能感觉到他是很有压力的.保安说他晚上很晚还在办公室加班. 第二天我找出前任老板留下的所有之前做给总裁看的讲演给他,轻描淡写地说:”参考一下也许会有用处.”他感激的看着我说:”你的接待工作都已经做好了吗?” 我说:”所有事情都准备了.” 参加这次会议的人有二十多个公司,300多位客人,从客人下飞机,下榻宾馆,到议程安排,直到会议结束,都需要把细枝末节的事情考虑到,除了与会客人之外,还有总裁的行程,都必须面面俱到,我忙乎得一个头俩大,上厕所都是跑着去. 会议当天,我一早去酒店公寓接他,他行色匆匆地从楼上下来,一上车就打开电脑,打开他的讲演,检查每一个细节.我拿出热好的牛奶和面包给他说:”你一定没有时间吃早餐,边看边吃吧.” 他抬起头,看了看我,很认真地说:”太谢谢你了.”我笑了笑道:”这是一个助理应该做的.” “德国的助理可没你细心.”他说.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我的前任老板经常不吃早餐到公司,我天天给他买早餐热咖啡,早就习惯了. 他这天打扮的非常帅气,黑色的西服笔挺干净,白衬衫一尘不染,还没来得及扎上领带,我提醒道:”你的领带呢?” “哦,”他拍拍电脑包,”在这装着呢,这玩意儿太束缚了.”说罢,从包里掏出好几条领带,笑着在胸前比画道:”你说哪条.” 我说我喜欢兰色的那条,他立刻就把那条给系上了.系完给我看,我笑道:”Cool!” 他立刻眉开眼笑,我注意到他的脸竟然刷的红了.这年头还会脸红的男人实在是比较少见了. 那一次供应商大会举行得十分成功,但是也把我与Michael累惨了,总裁回到慕尼黑之后特意写了一封信对我们的工作表示了嘉奖,不久亚太区的人力总监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否有意去挑战中国区项目发展经理一职,base在上海,主要负责在中国开发新项目与寻找合作伙伴的联系与协调.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诱惑,我本来在C城也没有亲人,这些年来我就一直在外漂泊,在上海或者在C城对我来说没有太大的不同.于是我答复说考虑考虑. 自然这件事情是经过了Michael的,他把我叫进办公室,直截了当地问我:”你是不是打算接受这个新职位?” 我说我还没考虑好,他说:”我希望你留在这里,我需要你的帮助.这里需要你.我也给你加薪,并且为你升职,你以后就是我的PA兼行政副总.” 这太突然了,我楞了一下,说:”我不能接受.” “为什么?”他也很吃惊. 我说:”我在C城呆够了,我在这里没有亲人,也没有多少朋友,上海至少离我的老家能近一点.” 他皱了皱眉说:”我何尝不是和你一样.我不仅在C城没有亲人朋友,甚至在整个中国我也没有.比你还差点呢.” 我笑了:”你以后会有的.” 他在椅子上转来转去,食指不停地敲击桌面,思忖了片刻说:”你反正也不着急今天就作出决定,我们明天再说.下周我要去欧洲出差,要去好几个地方,你赶紧帮我把行程表做出来,今天我就需要.圣诞快到了,现在订房定票都很紧张呢.” 我迅速看了一下表,离下班还有半个小时,够戗能做完呢,太不人道了吧. 赶紧伏案做吧,给欧洲的酒店和汽车租赁中心打电话,我们下班的时候正是他们上班的时候,不然拖到明天还是这个点.我拿起电话,叹了口气,开始拨号.事情看起来简单,做起来也不是很迅速就能搞定的,确认确认再确认,等我确认完,早过了下班的点,冬天天黑的早,我舒展了一下酸痛的腰,摁下保存和打印.这时候Michael的门开了,他斜倚在门框上,手里端着他的水杯,笑盈盈地看着我,说:”你错过通勤车啦?” 明知故问,我心里隐隐有些生气,口里却答道:”我一会打车走.” 他说:”不用出租车啦,我给你搭顺风车.你收拾一下,我们马上走.” ”你不要看一下行程吗?”我把打印出来的行程表递给他. 他拍了一下脑袋,拿过去放在他的办公桌上,我们走的时候,我特意瞟了一眼,那张我辛辛苦苦做出来的纸还在他办公桌上躺着呢,也太不珍惜人的劳动成果了吧? 我一边下楼一边给司机打电话叫他把车预热,我们马上就下班. Michael一手提电脑包,一手将车门拉开,失意我先上车,我本来打算坐在副驾驶坐,见他已经把车门都打开了,只好钻进后座.我与不同国家的人共事过,德国男人是我所见过的最没绅士风度的,他们从来不懂女士先行,而且他们等级森严,上司是绝对不会给下属开车门的,所以Michael给我开车门让我很惊讶.我想大概他跑的地方多,可能受到了同化的缘故吧. 一上车他就说:”好暖和,谢谢你,Yan.” 为什么谢我?我问. ”因为我下班从来无准点,司机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走,所以从来没有给我预热过车,我知道今天准是你告诉他的.”他得意地猜道. 我笑笑不置可否. 在车上我们又开始谈工作,天南地北,谈得十分融洽,看得出他心情十分好,经常幽出一默让人捧腹.突然他说:”今天我让你加班了,请你吃个晚餐吧?” 我一楞,脱口而出道:”对不起,我有约了.”我用的是appointment,他看了看我,反问道:”appointment?not a date?” 说完自己可能觉得问地冒昧了,于是赶紧把手提电脑拿出来看邮件. 气氛有些尴尬,我只好和司机有一搭没一搭地讲话.Michael也开始用手机往欧洲打电话,说的是德语,我听不甚明白,也不再管他了,到我的寓所我就下车了,我下车时他还在讲电话,他冲我笑笑挥挥手,算是告别了.
[ 本帖最后由 包包的兔仔妈妈 于 2008-5-12 08:47 编辑 ]
200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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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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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的兔仔妈妈楼沙发
评论人:赫本的眼睛 评论日期:2008-4-1 21:35 |
??被逼问到墙角 我已经无法续写 你要的结局 有一天我也许会继续再写下去 那时候也许人去楼空 不过爱原本就是两个人的寂寞 |
[ 本帖最后由 包包的兔仔妈妈 于 2008-4-2 08:55 编辑 ]
2008/03/24回复
包包的兔仔妈妈楼板凳
作者:赫本的眼睛 提交日期:2008-4-4 22:17:00
??今天一个人去逛街的,很佩服自己的脚力,居然走了一天都没有累。记得有个形象顾问曾经对我说你至少要拥有60条以上丝巾才算得上是女人,那真是太疯狂了。不过我还是很喜欢丝巾的,衣橱里大大小小长长短短的各色丝巾加起来没有60条,20条起码有了。
??
??我曾经去做过一个色彩测试,那个色彩分析师说我是属于冬季型人。适合穿红黑等色度比较饱满的颜色,然而我偏偏喜好一些淡紫,淡蓝之类的轻柔的颜色,所以我选丝巾也多有偏好淡雅色彩。今天就买了两条,一条是非常雅致的蓝,轻柔得像夏天的湖,另一条是紫色与其他花色点缀一起的繁花似锦的颜色,很有春天的意境,配上黑色风衣,仿佛暗夜里突然盛开的一丛花。
??
??我个性刚烈,丝巾不过是我用来伪装柔美的道具罢。其实我最憧憬的意境是一个人穿上黑色的风衣,骑一匹黑色的骏马,系一条迎风猎猎的红色纱巾,驰骋在荒漠里。我喜欢马,蒋杰以前倒是有好几回带我去骑马的,但是总是挑矮小乖巧的给我骑,并且养马人在前面牵着走,他自己却骑在高头大马上疾驰而去突然又一阵风似的回来,勒着缰绳歪着头俯视着笑我,而我只好郁闷地让养马人牵着慢慢地走,回过头怨恨地瞪他。后来经不住我哀求,终于肯让我自己骑着走了,那马却突然撒欢起来,吓得我面无人色,抓住马鞍子不放手,蒋杰大声喊着骑着马追过来,我那马到地儿了却自己知道停下来,倒不走了。我受了一惊,既后怕又兴奋,却仍然嘴硬,还要装:“怎么样,我的姿势很帅吧。我要换大马。”不顾劝阻,执拗地骑了那匹高头大马,立刻觉得云开月明神清气爽,谁知那马却非常不给我面子,突然发劣,两只前蹄跳起来我就栽倒在地了,所幸没伤到骨头,屁股却疼了有三个星期,从此蒋杰不再让我骑马。所以也只好幻想幻想身披红纱巾骑骏马飞驰的景象了。
[ 本帖最后由 包包的兔仔妈妈 于 2008-4-8 09:59 编辑 ]
??今天一个人去逛街的,很佩服自己的脚力,居然走了一天都没有累。记得有个形象顾问曾经对我说你至少要拥有60条以上丝巾才算得上是女人,那真是太疯狂了。不过我还是很喜欢丝巾的,衣橱里大大小小长长短短的各色丝巾加起来没有60条,20条起码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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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去做过一个色彩测试,那个色彩分析师说我是属于冬季型人。适合穿红黑等色度比较饱满的颜色,然而我偏偏喜好一些淡紫,淡蓝之类的轻柔的颜色,所以我选丝巾也多有偏好淡雅色彩。今天就买了两条,一条是非常雅致的蓝,轻柔得像夏天的湖,另一条是紫色与其他花色点缀一起的繁花似锦的颜色,很有春天的意境,配上黑色风衣,仿佛暗夜里突然盛开的一丛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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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性刚烈,丝巾不过是我用来伪装柔美的道具罢。其实我最憧憬的意境是一个人穿上黑色的风衣,骑一匹黑色的骏马,系一条迎风猎猎的红色纱巾,驰骋在荒漠里。我喜欢马,蒋杰以前倒是有好几回带我去骑马的,但是总是挑矮小乖巧的给我骑,并且养马人在前面牵着走,他自己却骑在高头大马上疾驰而去突然又一阵风似的回来,勒着缰绳歪着头俯视着笑我,而我只好郁闷地让养马人牵着慢慢地走,回过头怨恨地瞪他。后来经不住我哀求,终于肯让我自己骑着走了,那马却突然撒欢起来,吓得我面无人色,抓住马鞍子不放手,蒋杰大声喊着骑着马追过来,我那马到地儿了却自己知道停下来,倒不走了。我受了一惊,既后怕又兴奋,却仍然嘴硬,还要装:“怎么样,我的姿势很帅吧。我要换大马。”不顾劝阻,执拗地骑了那匹高头大马,立刻觉得云开月明神清气爽,谁知那马却非常不给我面子,突然发劣,两只前蹄跳起来我就栽倒在地了,所幸没伤到骨头,屁股却疼了有三个星期,从此蒋杰不再让我骑马。所以也只好幻想幻想身披红纱巾骑骏马飞驰的景象了。
[ 本帖最后由 包包的兔仔妈妈 于 2008-4-8 09:59 编辑 ]
2008/03/24回复
包包的兔仔妈妈楼4楼
作者:赫本的眼睛 提交日期:2008-4-21 20:26:00 |
??我对服装有着莫名的喜欢,我经常流连于商场,即使不买,光是看那一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就足以让我一逛解千愁------逛街确实是我减压的一个重要方式。 ??除了护肤品之外我不贪恋品牌,顺便做一下广告推荐一下clarins的护肤品确实能让皮肤不起皮的。 ??我不会花好上万的钱去买一件衣服,盲目追求品牌很浪费钱,我喜欢找裁缝做衣服,而且喜欢自己做一些简单的设计。我最乐此不疲的事情就是从网上下载当季流行的好看的款式之后根据自己的脸型身材和喜好做一些修改,然后拿给裁缝,托那个谁的洪福,我无意中找到一个非常聪明能干的裁缝,只要你能画出来他便能做出来,当然只限于简洁的款式,太繁复他做补了,他说因为他除了缝纫机之外没有其它高科技的设备帮忙。 ??我会到布料市场找寻自己喜欢的质地和花色,那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工作,因为布料市场的人往往把一些合适你的色彩藏在最底层,你需要忍受她不耐烦的脸色去寻找和发现。但同时也是一项能让人惊喜的工作,当你找到心仪已久的花色时那种感觉是十分妙不可言的。 ??有时候走在大街上看着那些打扮大胆入时的年轻女孩儿觉得十分赏心悦目,我曾经也和她们一样有过豆蔻年华,但是只能穿十分保守的校服,拖沓而老土,但是现在的女孩儿却可以烫玉米头,在白净的手腕上串亮晶晶的手链,各种颜色搭配在一起像一只翩翩蝴蝶自由快乐的飞,多么好,多么美。我很羡慕她们,她们还有大把大把的青春年华可以挥霍,同时也杞人忧天地为她们担忧,唯恐她们虚度了好年华。 ??我的小侄女经常来我家,最喜欢光顾我的化妆台,她才升初中,个子已经串到了一米六零。她受学校约束,天天要穿肥大的校服,所以一到周末就想和我一起逛街,一逛街看到漂亮的女孩子戴的玩意儿就挪不动脚步。我总是能满足她小小的要求,看到她我便想起少女时代的自己,留了一条长及腰际的辫子,乌黑发亮,发梢都不带分叉的,可是老师说女孩子头发太长天天就会只顾着梳妆而荒废了学习,因而力劝我妈妈终于把我的长头发剪成了假小子头,我现在想起来仍然恨着他呢。坐在我身后的男同学,在我留长辫子的时候经常恶作剧地在我的辫子上偷偷绑上铅笔或者橡皮,二人还经常为此吵架哭鼻子,但是在我的长辫子剪掉之后,他竟然也替我难过了好几天呢。 ??女孩子爱美,天性使然。在可以美丽的时候,为什么不让她们尽情地美丽呢?女孩爱臭美,就让她臭美好啦。 |
今天他有应酬,所以不能和我一起吃晚餐,正好乘此机会享受一点寂寞的时光。
??连手包都没有拿,抓了一把零钱放在兜里就揣出了门,刚把门锁上,突然感到一阵凉意,这两天天气突然变凉,而我是最容易感冒的人了,想了想又把门打开换上了一件暖和的卫衣,橘黄的颜色光是看着就很暖和,踢了高跟鞋换了一双帆布平底鞋,顿时感觉轻松了好多。这样出门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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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算走远,所以溜达着出了小区,走了两条街,风真的有点凉,我把卫衣上帽子给套上了,两手插在兜里,从柔软毛绒绒的帽子里探出两只眼睛去看周围冷飕飕的人群,暗自庆幸自己穿得暖和。
??
路过肯德基,平时我是很少吃这种快餐食品的,但是突然不知道哪根味觉神经出了差错,居然馋起了薯条,走了两步,终于受不了这种薯香的引诱,转身准备上台阶,在肯德基门口有一位卖杂志的老人,大约60多岁年纪,而他小小的书摊上竟然摆满了最流行的刊物,于是随手挑了一本《都市丽人》,便走进肯德基去了。
本来打算一包薯条打发晚餐的,可是旁边的小妹妹点了一大堆食品:可乐、汉堡、薯条、鸡翅、玉米……大大的激起了我的食欲,于是我又要了一对辣翅,一杯咖啡,两个蛋挞、想了想竟然还要了一个巧克力圣代。
人并不是很多,很容易就找了一个窗边的位置,一个人占了四个座位,慢吞吞的吃了起来,翻开杂志,满眼都是化妆品广告,便一边吃一边信手翻看。邻座坐了一对三十多岁的姐妹淘,大声地谈笑,谈各自的丈夫和孩子。斜对面的桌子坐了一对初恋的小情侣,仿佛还是在校的学生,耳鬓厮磨地样子像一对亲密呢喃的小鸟儿,一块儿温习功课,同喝一杯可乐,互相喂食冰激凌。突然看见我在看他们,两人都不好意思地笑了,我赶紧把头别过去了,我怎么这么唐突去惊了他们稚嫩而美好的爱情呢?
窗外暮色渐浓,华灯初上,春来了,仿佛一夜之间,迎春花全热闹地开了一树,这黄澄澄的迎春花让我想起了南京租住过的房子,春来的时候,会整墙地爬满常春藤,让我想起家乡的茶山,新茶冒尖尖的时候你若进山去,扑面而来的都是茶香。北方的春天虽然来得晚,到底却是来了,姹紫嫣红的开了一路又一路。
暮色中有青烟似的薄雾,使整个城市显得那么安静,即便这安静是短暂的一刻,也让我感到平和。虽是入夜了,然而街上的人并没有减少,北方人在春来时仿佛是惊蛰的虫子都倾巢出动出来夜生活,郁闷了一个冬天,终于可以出来透口气了。溜狗溜狗,逛夜市的逛夜市,烤地瓜的烤地瓜,卖瓜子的卖瓜子。肯德基门前卖杂志的老头儿,生意也要比冬天时好很多吧。出租摩托的汉子,也忙乎不停了,交警似乎也不再抓那么紧了……总之,所有该忙的人都忙乎起来了,要不怎么说,一年之际在于春呢?
爱美的姑娘们早已顶着初春的凉意穿起了超短裙或者七分裤,露了一截粉嫩的腿在微风中快跑,各色的高跟鞋敲击着干净的街道,有的还系着亮丽的丝巾,斜斜的在肩上打了一个蝴蝶结或者扎成玫瑰花的形状,衬托着一张青春洋溢的脸蛋,愈发扮靓了这个春天的街道。
我沉浸在这个微凉的春天的薄暮里,竟然没有意识到我的圣代冰激凌已经化了一半了,但是已经甜到吃不下了,电话适时地来了,我等候的人临时取消了饭局来接我了,我快快的起身,走出肯德基,看到他站在台阶下等我,没有开车,于是两个人手拉着手慢慢往家走,风竟然停了,而且我在路上意外收获了一个热乎乎的烤地瓜,于是心情和胃口一起大开。
[ 本帖最后由 包包的兔仔妈妈 于 2008-4-24 14:42 编辑 ]
2008/03/24回复
包包的兔仔妈妈楼5楼
拔牙记 |
作者:赫本的眼睛 提交日期:2008-5-5 19:46:00 |
??我前两天作了一件蠢事,闲着没事瞎溜达,出门前他问我:“你要去哪里?”我答我要出去转转,家里太闷了。他便哦了一声说:“那你早去早回。”我溜达到牙科医院门口的时候突然想起还是半年前洗过牙,顿时感觉很久了,如果不立刻洗牙我就要死掉,于是马上走进去挂号跟医生说我要洗牙。 ?? ??洗牙么,排队,医生很忙,周末值班的医生本来就少。排在我前面的还有三个人,我耐心地等待,很耐心地等待。等了有两个小时,越等待我就越感觉我这牙齿如果今天不洗立刻就要被虫咬碎,很不得劲儿。眼看就要轮到我了,一个中年妇女领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哼哼呀呀的进来了,直接插到我前面,把医生吓了一跳。 ?? ??“你们要干什么?”医生问到。 ??中年妇女说:“我孙子牙疼得厉害,麻烦你先给他看看吧。” ??医生看了看我,我看那孩子哭得伤心伤意地,心又不忍,便说:“你先给他看吧,我再等会。” ??医生迅速换了手套,让他张嘴,看了便轻描淡写的说:“换牙嘛,很正常,自己回去拔了吧。” ??做祖母的却不忍心:“哟,这可怎么拔,这可怎么拔。” ??医生不耐烦地说:“一拽就掉了,掉了好长新牙,回去吧,没事。” ??“大夫,麻烦你给他做手术拔了吧。”中年妇女央求道。 ??大夫沉吟片刻,便道:“把嘴张开我再看看是不是牙已经活动了。”孩子张开嘴,大夫把手伸进去,不到两秒钟,竟然擎着一颗牙齿出来了,孩子还没反应过来,也没见出血,在旁边的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从来没亲眼看过拔牙,原来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啊,我顿时乐了,旁边的人都乐了,那吵吵拔牙的祖孙俩都不好意思地笑了。大夫把手套往垃圾桶一扔,说:“去买个雪糕吃,吃了就好了。”说罢,指指我,“你,过来躺下。” ??我赶紧乖乖躺在手术床上。 ??大夫问:“你怎么了?” ??我说我洗牙。 ??“张嘴我看看。”我赶紧张嘴。 ??大夫拿了一个金属物事在我嘴里这里敲敲那里敲敲,然后说:“牙很干净,不用洗。” ??“不是吧,我等了两个多小时……”我还在嘟囔。大夫又说:“里面长了一颗智齿,已经坏了,乘早拔了吧。” ??“唔,是么?”我将信将疑,她拿了镊子在我那颗牙齿上敲了敲,我顿时感觉到一阵酸,大夫说的没错呢,我这牙是坏了。这当儿,护士进来打断说:“刚才那祖孙俩送了两个菠萝来了,说刚才给她孙子拔牙没收费,送俩菠萝表示感谢。”我顿时对大夫肃然起敬并且五体投地,这大夫说我牙要拔掉,那肯定就是需要拔掉,必须地。 ??“那你拔吧,不过,会打麻药吗?”我小心翼翼的问到。 ??“当然啦。”大夫笑道,“打麻药。”说完取了一个细长的针管给我戳了两针,过了两秒钟我就感觉不仅牙帮麻了,半边脑袋连同着都麻了。 ??大夫又取出了类似于老虎钳,凿子,锤子之类的金属工具,在我嘴里叮钢一顿,因为打了麻药我也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毛骨悚然,感觉整个脑袋都要被她敲碎了,她力气很大,大概花了十多分钟,终于把我那颗该死的智齿给凿下来了,还抱怨道:“唉你这颗大牙,可把我累死了。” ??我没有回答,觉得脑袋木木的,最里面在流血,大夫给我塞了一团棉球,命令道:“咬住了,别放松,半个小时之后才可以吐掉吃个雪糕冰棍儿就好了。两个小时之后才可以进食,24小时之内不能吃热食。” ??原来还有这样的代价,我点点头,不爱说话,脑袋还是木木的,下楼的时候差点摔倒,过了两分钟,麻药的劲儿可能过去了,疼痛感慢慢的回来,顿时觉得满脑子都是疼。又木又疼,赶紧回家去。 ??蒋杰打开门看到我顿时呆住了,半天才说:“你被人打了吗?脸怎么肿了?” ??我疼痛难忍,眼泪都出来了,一头趴在沙发上哽哽咽咽的说:“我……我拔牙了。” ??“什么?”他一把抓过我,瞪我脸,我嘴里还咬着纱布呢。 ??“没事去拔牙?”他骂道,“你脑子进水了吗?”我咬着纱布不能回嘴,事实上,我疼得脑袋都木掉了,不知道怎么回嘴了。 ??“你真是个傻子。”他这样骂我真让我气愤,我唔唔的表示抗议。 ??“你不是个小傻子是什么?”他一脸哭笑不得的样子,“出去溜达一圈,回来就叫人给拔牙了。”他摇着头去给我找冰袋。 ??我提着冰袋去照镜子,天啊,我的半边脸就那样肿起来了。 ??“以后再去拔牙找我呀,我一颗一颗把你满口牙都敲碎了。”他站在我身后狠狠地咒骂道,“我看你还敢去拔牙。” ??整个下午,我都在疼痛与他的嘲笑中度过,难过死了,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仿佛这颗被拔掉的牙齿里装满了我的机敏和才智,因为被大夫拔掉了,所以人一下子变得傻了,反应也迟钝起来,接连一个星期都木木的,好郁闷呀,这辈子再也不要去拔牙了。 |
[ 本帖最后由 包包的兔仔妈妈 于 2008-5-12 08:44 编辑 ]
2008/03/24回复
包包的兔仔妈妈楼6楼
还没想好题目 |
作者:赫本的眼睛 提交日期:2008-5-10 22:44:00 |
??突然,我决定写另外一个故事,题目暂时没有十分的主意,我慢慢往后写,喜欢的朋友们可以边看边帮忙想一想。 ?? ??为了让读者彻底脱离之前那个故事,不受前面的情节干扰,这一次,我取名叫作林飞燕,我喜欢简单的名字,生活化的名字,让我构建情节时会不由自主地揉进我自己的血肉,关于前半生少女清涩的回忆。 ?? ??那时候我刚考入大学,进入了所谓的“象牙塔”。我是从农村来的孩子,大一的时候对什么都很好奇,学习也很努力,和谁都喜欢交往,觉得一切很新鲜很有意思。看到同寝室从另外一个城市来的女同学使用洗面奶和护手霜,觉得很浪费。事实上,新生军训的时候开始她们就开始搓防晒霜,记得那时候有一种叫作“雨水”的防晒霜很出名。但我从来不用这些东西,我的父母也不会想到给我买这样的奢侈品,我洗脸用自来水,军训也不会装晕倒,我很耐磨。如果军训叫作苦的话,那么叫你去试一试酷暑下农村的“双抢”你就知道什么叫作累和苦了。我经常跟她们讲:水稻田里有蚂蟥,有不知名的各种小飞虫,你手上你泥巴,腿上是泥巴,衣服上还是泥巴,但是你必须劳作,农人不劳作便没有收获。我的城里的同学一边听得津津有味,一边又对农村的生活嗤之以鼻。不过我并不反感她们,她们大多皮肤白皙,彬彬有礼,身上有淡淡的香味,很好闻的。而我,我家庭条件在农村也比较困难,为了送我上大学花费了仅有积蓄,每年的学费都要四处张罗找亲戚去借,好在我妈妈心灵手巧,能自己缝制衣服,经常去买一些便宜的布料按照街上的样子缝给我穿。我妈妈还会用钩针勾出很漂亮的毛衣,不过都会拿到镇上去卖钱的。 ?? |
[ 本帖最后由 包包的兔仔妈妈 于 2008-5-12 08:45 编辑 ]
2008/03/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