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也是婚前一年买的房子,首付是他家出的,没签合同前我问老公写几个人的名字,他说写两个人的,以后要一起还贷。结果签合同给定金的时候,他竟然没带身份证,最后是以我的名字签的合同,业主写的定金收据和首付收据都是我的名字😅,之后我整理单据,开玩笑说他,如果以后分开,你只能分到还贷部分,首付的收据都是我的名字😁
notgentalman:樊并没有权利要求加名字。但是她男友承诺过,现在又反悔,这才是问题。说明她男友不是一个守信用的人。那么完全可以推理她男友以前的山盟海誓,等樊人老色衰就全都变成谎言。虽然我不赞成樊要求加名字的举动,但是也不觉得樊应该嫁给一个不守信用的男人。做不到就不要承诺。承诺了做不到,还把理由推给父母,就是妈宝男。如果担心樊的家人,完全可以采取别的措施,比如写清比例之类的。查看原文原来说加樊的名字,是王柏川自己付首付,当然可以说了算,但现在是王父母付首付,王妈妈提这个不加樊名的要求也正常。
apple778:如果是要一起还贷款,写个名字不为过呀。。现在住的房子是我老公婚前全款买的,自然没有我名字,我也从来没提过这个加名的要求,我自己在婚前也买了一套房。我们婚后又买房子,我老公一点没犹豫直接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我在家做全职妈妈多年,家里的钱都是我老公赚的,有时候不计较反倒让男人主动,前提是你们俩感情不错,老公拥有经济权,话事权,这样就没有烦人的婆婆来干扰啦!!查看原文楼主说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