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了个猪:
这几年也看清很多事了。刚开始起屋时,因为那地在村里地段算不错的,我父母都建议我们用来出租,自住可以留两三层,因为那块地一层就有150平方,二层以上每层都有180平。我们一家三口住觉得太大,搞卫生也很累的。然后我家公死活不同意出租,最后也没有做成,就做了两层自住。做成现在这样,结果就是我妈不满意,我家公也不满意。当初我老公可是跟我说要做七层的,他们四兄弟姐妹一层。我都不敢和我父母说,我觉得我老公简直是太……我不同意,怎样都不同意。后来他又说不能一人一层就每个兄弟姐都留一间房给他们。把主人房留给了公婆也没有和我说一声。我公婆是不可能经常过来的,一来是远,二来是他们要经常去医院,一来一回不方便又累。一年也来不了两三次。其他兄弟姐妹更加不可能了。还有当初起屋时,还有宅基地证,那时还是我妈的名字,我老公要我和我妈说改成他大哥的名字,至于原因我忘了。我又骂他,是不是傻子?打从一开始就为他们家考虑,也没想过我家人。我老公一直想着要我把户口迁去那间屋那里,和女儿的户口迁过去。我没在意,觉得无所谓。他不同意。还有宅基地也很介意是我妈的名字。一直都在想着怎么劝我,把那屋的证都变成我和我女儿的名字。我妈现在住的房子,离我们那屋很近的,步行一分钟左右。真要拆了重做,我不可能让我妈和我弟出去住的,这样的事我做不出。他们根本不可能不搬回去的。
查看原文这样的话你老公也说得出来,宅基地的证只能是你妈赠与给你,还要你兄弟姐妹签名放弃才可以的,人家合资的房子,都是一人一半的,地很值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