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wner:之前看过一篇新闻,以前的人大也有人提房产税的事,被否了,否决的原因就是重复收税,也不知道这里面有啥道道~~ 象在美国,以前是有土地税的,后来改成按房屋估值征收,也就是说在美国,这两者是一体的。其实也很容易理解,房屋是土地上的派生产品,既然土地已经征税,就不应该再去收房产税。查看原文土地招拍挂已发挥至极致,许多地方已无地可拍。蓝鹅,地方ZF对于土地财政已上瘾已无法戒除,因此,必须找到一个替代的财源来填充政府的收入,必须从存量房即持有环节入手,从而保障地方ZF财政的长治久安。房地产税这个税种就是属于地方税的。至于土地出让时已收取了40~70年使用权的卖地费用,再征收持有环节的房地产税,这个从法理上如何自圆其说,自有一帮御用砖家去操心的,而且它们一般都能做到。
查了下,重庆、上海施行房产税试点四年多,基本算是被废了。两地试点方案是蜻蜓点水式的,两地的房产税对当地财税没有太大影响,是因为门槛较高:上海针对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重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税率为0.5%~1.2%之间。新的房地产税将另起炉灶,且较为凶悍。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房屋的评估值应是房屋市场价值,而非房产原值(即购房时价格)。完全不再提第一套免征及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等方面,预示存量房普遍征收将非常可能,可能仅在税率上区分。从目前砖家分析来看,在中心城市实施“累进制、惩罚性”的房地产税,是很有可能的。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压力会非常大,到时候会出现集中抛盘,对中心城市短期房价构成影响。这可能意味着,囤积大量房子的人财富将显著缩水。在三四线城市、新区、自贸区、旅游、养老地产等概念盲目购买及囤积的,估计在出台前没能清货,或要扑-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