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定点|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流程
一、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前提条件
1、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参保缴费累计满一年(≥12个月,下同)或参保缴费累计未满一年需等待满一年,并且在保状态。
二、生育就医确认申办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的参保女职工、失业人员和退休职工(以下统称为“参保人”)。
申办资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简称《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见附件1),参保人本人由所在单位盖章,未就业配偶由男职工所在单位盖章,失业人员由社保基金中心盖章,退休人员由退休单位或退管办盖章;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计划生育服务证》;属广州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在广州市的,凭在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备案后的《广东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或《广州市流动人口生育备案申报表》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居住地不在广州市的(如居住佛山、清远等),凭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由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证明参保人为该单位职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内容);
4.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5.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
6.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籍人员的:不需出示序号3、4所列资料,但应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申办流程及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至选定的院区申办就医确认手续,并按规定提供申办资料给相应院区的办理部门。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同时,海珠院区逢周四下午不办理);
越秀院区:
选定医院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办证地点:越秀院区门诊一楼前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0-61118678。
番禺院区:
选定医院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办证地点:番禺院区门诊一楼患者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0-39151501/020-39151510。
备注:因特殊情况需在异地产检和(或)分娩的、特殊事由(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确需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已选定医疗机构的及属未就业配偶申办生育医疗待遇的,请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已选定医疗机构的,需自费结清在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医保基金不支付。
有关医院的其他分娩信息,欢迎各位孕妈咪留言补充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