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家:当年我和LG刚结婚,就说分家,说是让兄弟二人各自发展,没有商量就只是通知我们,分给LG一间旧屋,老公用自己赚的钱买的房地;大伯分到二间新屋和二间楼地; 第二次分家:因为大伯见别人都起新房,就想起新房,我们当时也刚在广州买楼在供,经济好紧张,大伯想问LG借,LG也没办法,就把房地(180方)大伯起新房,大伯把自己分的楼地卖了,在我们那块地起楼,当时说起好后分一间给我们住,结果还是没有,因为我说买些家俬放进去,他们坚决不让我们买,随便弄了两张床给我们睡;我们每次回家乡,心里都难受。 第三次分家:大伯占我们地起了新房,为了不分给我们,说重新再分,大伯家刚好又分到二间半楼地,把二间楼地(96平方)分给我们,大伯把半间卖做了钱自己用了,并且还把之前分给我们的老房子分给了长孙,大伯的长子,我们只剩下这个96平方的楼地。 最近说还要重新分:因为我们的楼地,有发展商看上,要起楼,我们可以分到一层半300平方米和铺面,家婆说又要分半层150多方给大伯,真让人无法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