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购买了一套东山住房,为了小孩上学.我家原住在天河区,现在将全家户口迁来东山.准备在东山住上两年,到居委备案,收好水费电费发票.但是有一个疑问,因为我在广州别处还有名下房产,我\我老婆\小孩户口都在东山一起,到时小学报名时会不会因为除东山房产外还在广州另有房产而取消地段生资格.请有知道的妈妈来解释一下,谢谢!
第一:到居委备案的目的是选民资格确认,我原来户口的居委选举时是按居住地的,第二:居委每三个月要来一份查孕查环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做B超,搬到新居后,去物管,居委,处聊聊天,混熟点,以后办事方便些.大家看看我的看法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