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怀孕5个多月了,孕吐很严重,早期有先兆流产,去医院住了两个星期的院,打针吃药保胎。好不容易熬到稳定,回去工作了。现在5个多月了,不知道为什么过敏了,全身都是红点点,也不敢打针不敢吃药。刚回去上班一个多月,又要开始请假了。她的领导很不爽,反正各种嘲讽,因为她的岗位就她一个人,她请假所有事情都要她领导帮她做。那个领导明里暗里想让她自动申请调离,他那边可以招人。我那个朋友心气高,加上身体很不舒服,就提出了离职申请。公司当然马上就批了。现在生育保险也停了,估计都用不上了。想想还有点可惜。其实我朋友都在那个公司干了5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怀孕出那么多问题,也不是她想的。女职工孕期间不是享有产检这些基本权利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