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不一致转学问题
720319家有小学生
番禺有一套有产权的房子,海珠区是单位的公租房,户口在海珠区公租房上
目前在番禺读小学4年级,想转入海珠区户口所在地小学,咨询区教育局答复是人户不一致,不予安排学位
问她是不是这样的情况就不能转学入户口所在地小学,回答就是一句人户不一致,不予安排学位
最后说叫我去户口所在学校递交转学资料,
我想问是不是这种情况学校是不是可以明确拒绝,不接受我的转学申请,
难道要我把番禺唯一的房子卖掉才可以吗
而且小升初也是不给学位安排的,因为番禺有房产
这怎么操作 求助
2020/10/22
全部回帖
newsun98板凳
妈宝岚:
如果在白云区有套有产权的房子,没有落户,一家人跟祖父户口一起落户在越秀区,那在越秀区算是人户一致吗?
查看原文如果在白云区有套有产权的房子,没有落户,一家人跟祖父户口一起落户在越秀区,那在越秀区算是人户一致吗?-
---不一致,一定是房产证和户口本在一起,才叫一致.你只能回白云区读书,或在越秀区另外买一套30平方以上的房子,把户口迁到越秀房产所在地,这样才叫人户一致.
---不一致,一定是房产证和户口本在一起,才叫一致.你只能回白云区读书,或在越秀区另外买一套30平方以上的房子,把户口迁到越秀房产所在地,这样才叫人户一致.
2020/10/24回复
newsun984楼
mosquito_mm:
情况是这样:番禺有一套有产权的房子,海珠区是单位的公租房,户口在海珠区公租房上目前在番禺读小学4年级,想转入海珠区户口所在地小学,咨询区教育局答复是人户不一致,不予安排学位问她是不是这样的情况就不能转学入户口所在地小学,回答就是一句人户不一致,不予安排学位最后说叫我去户口所在学校递交转学资料,我想问是不是这种情况学校是不是可以明确拒绝,不接受我的转学申请,难道要我把番禺唯一的房子卖掉才可以吗而且小升初也是不给学位安排的,因为番禺有房产这怎么操作 求助
查看原文一是卖了番禺的房,一是重新在你想读书的海珠区买房.没有其它办法了.
2020/10/24回复
山不是山6楼
人户一致”、就近入学
根据招生工作细则,海珠区公办小学学位按“人户一致”、就近入学原则安排,继续实施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材料、拆迁协议、租赁合同及租赁备案等)地址一致。“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一个住宅单元原则上只分配对口学校的一个学位(多胞胎、符合计生政策的二孩除外),如报名时学位已被占用(即该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小学生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学位安排如下:
1.完全房产住户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5日(含)前取得该房产的100%产权并入户入住,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其适龄子女由对口小学接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完全房产住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不完全房产住户(指户籍地房产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他人共同拥有)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同时拥有2套或以上不完全房产的,按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所在地统筹安排学位;另有房产或该房产对应的学位已被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随祖辈居住户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辈同户籍同住在祖辈(直系亲属)房产,且该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学位未被占用的情况下,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随祖辈居住的其他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随非直系亲属居住户
户籍挂靠在本区非直系亲属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5.租住户
(1)租住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租住在本区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的租住户子女,人户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区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租住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租住私人住宅: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本区租赁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持合法有效租赁备案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此外,非海珠区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在2019年8月31日(含)前租住本区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并同时办理合法有效租赁备案,且房屋租赁期限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含)的租住户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租住户适龄子女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根据招生工作细则,海珠区公办小学学位按“人户一致”、就近入学原则安排,继续实施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材料、拆迁协议、租赁合同及租赁备案等)地址一致。“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一个住宅单元原则上只分配对口学校的一个学位(多胞胎、符合计生政策的二孩除外),如报名时学位已被占用(即该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小学生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学位安排如下:
1.完全房产住户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5日(含)前取得该房产的100%产权并入户入住,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其适龄子女由对口小学接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完全房产住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不完全房产住户(指户籍地房产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他人共同拥有)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同时拥有2套或以上不完全房产的,按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所在地统筹安排学位;另有房产或该房产对应的学位已被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随祖辈居住户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辈同户籍同住在祖辈(直系亲属)房产,且该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学位未被占用的情况下,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随祖辈居住的其他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随非直系亲属居住户
户籍挂靠在本区非直系亲属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5.租住户
(1)租住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租住在本区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的租住户子女,人户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区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租住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租住私人住宅: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本区租赁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持合法有效租赁备案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此外,非海珠区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在2019年8月31日(含)前租住本区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并同时办理合法有效租赁备案,且房屋租赁期限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含)的租住户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租住户适龄子女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2020/10/24回复
妈妈网_6vh1jv10楼
新人学习
2021/08/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