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的产假是半年,然后剩下的半年我想请假,有的说剩下半年请假可以拿工资的70%,但是我打电话到社保局问过,她说是没有的。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呢?有的话是多少呢?我的是私人单位,是不是由单位决定给与不给呢?
好像2006年取消了哺乳假制度,之前的话,正常产假过后,可以请休哺乳假,哺乳假的工资计算是,基本工资的70%,奖金不发,但是生活福利待遇可以享受。所以现在产假之后再请假的话,应该算事假了,估计就是有工资了。可以查下广东省女职工保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