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户口在广州开发区,是单位集体户口,我是外地户口。现在要为女儿办理入户,跟老公的.所有资料都准备齐全了,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计生服务证,出生证明.但老公的集体户口管理单位要求必须先办理独生子女证,才让入户,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打电话问过广州市公安局户证科,他们说不需要.各位妈妈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我不想办那个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