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大家,目前女儿户口跟父亲在越秀区,我户口在天河区。我老公婚前在天河、海珠区买了房,我婚前在番禺买房。越秀区有一房产,房产证是家公的名字,两老已经仙去了。请问,如果我女儿要读越秀区的小学,是不是要把越秀区的房子转在我老公名下,让我老公全权拥有,并且户口也在越秀区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