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河区:解除员村街道、长兴街道、棠下街道、珠吉街道临时管控区的管控措施;
- 荔湾区:解除全部临时管控区;
- 白云区: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优化调整为按低风险区管理;
- 番禺区:解除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
- 从化区:解除6镇街及明珠工业园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恢复线下教学;
- 海珠区:除高风险区外,全区全域按低风险区管理。
天河区
解除相关街道临时管控区管控措施
11月30日,广州市天河区发布“关于解除相关街道临时管控区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经专家组研判,自本通告发布后,即时解除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天河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中员村街道、长兴街道、棠下街道、珠吉街道临时管控区的管控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荔湾区
解除全部临时管控区
11月30日,广州市荔湾区发布“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的通告(第6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我区全部临时管控区。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白云区
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优化调整为按低风险区管理
11月30日,广州市白云区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优化调整为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番禺区
解除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
11月30日,广州市番禺区发布“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管理措施的通告(第81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解除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从化区
解除6镇街及明珠工业园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11月30日,广州市从化区发布“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2022〕第5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出起,我区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街口街
1.街口街东至洪山南路、中田西、洪山围一巷、城内路二巷,南至国道355线,西至环城路,北至新城中路 ;
2. 街口街东至团星村停车场,南至黎塘河河堤,西至风云岭停车场,北至国道355线区域。
二、江埔街
1.江埔街禾仓村迎三队24号至白楼二队123号(牛哥美食七星牛庄旁)以东、迎三队24号至迎福里祠堂以南、105国道(七星路口至迎福里祠堂段)以西、七星路(105国道路口至白楼二队123号)以北;2.东至环市东路,西至流溪河,南至小海河,北至迎宾大道片区;山下村(部分区域)。
三、城郊街横江社区(部分区域)、关围社区(除区妇幼保健医院);新星村(部分区域)、新开村(部分区域)、左村村(部分区域);美都工业园。
四、太平镇翠荔社区、太平社区;牛心岭村、何家埔村、太平村。
五、温泉镇富力泉天下小区,广州华辉会议酒店有限公司及周边。
六、鳌头镇鳌头社区、棋杆社区;岭南村、西塘村、鹿田村、塘贝村、潭口村、鳌山村、黄罗村、水西村、横坑村。
七、明珠工业园
1.明珠工业园吉祥一路1号;
2.明珠工业园吉祥一路3号;
3.明珠工业园吉祥二路11号;
4.明珠工业园如意路1号;
5.明珠工业园吉祥大道8号。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广州市从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从化区关于恢复线下教学的通告(〔2022〕第55号)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教育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广州市各级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安排调整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穗教防控〔2022〕146号)的指引,结合我区防控形势,现就恢复线下教学通告如下: 自12月1日(周四)起,街口街、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温泉镇内中小学阶段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幼儿正常返园;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托管、托育机构有序恢复服务。
广州市从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海珠区
除高风险区外全区全域按低风险区管理
11月30日,广州市海珠区发布“关于调整管控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经综合研判,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解除2022年11月27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中“东晓路-昌岗路以东,黄埔涌-赤沙涌-华南快速干线-广州环城干线-新光快速路以西的区域”管控区及其他临时管控区的管控措施,全区全域(除高风险区外)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