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了,警察叫司机开车,司机当然开啦,你不抱起BB,出了咩事,都不关司机事了,因为有警察做证啊。
带BB车上公交车不把BB抱起来,把车叠起来是犯法的吗?司机要报警
34530431谈天说地
全部回帖

必须承认司机出发点是对的!但如果这趟是他跑的最后一趟车,我想他不会小事化大的!(报警:点火行为,想怕他也知道不会有结果的!
8 )应该他是收尾班车吧!借机会赖点时间……大家理解下罗!我都见过很多人都是直接抬婴儿车坐车的,有些司机会提醒下:注意安全!这个司机是呆板?还是另有目的呢?
3


2009/01/05回复

captain_sun:
必须承认司机出发点是对的!但如果这趟是他跑的最后一趟车,我想他不会小事化大的!(报警:点火行为,想怕他也知道不会有结果的!
8 )应该他是收尾班车吧!借机会赖点时间……大家理解下罗!我都见过很多人都是直接抬婴儿车坐车的,有些司机会提醒下:注意安全!这个司机是呆板?还是另有目的呢?
3
查看原文

我同意你的想法,因为警察来后,说了二句话他就开车了,明显是想拖时间!
2009/01/05回复

那天我在7路车上,有个黑人妇女BB车里坐着一个BB,车里的BB是睡着的。还带着一个会走路的BB,司机都没有说什么啊,只是那个小孩在车厢里走时,司机就回过头来说,说不要让小孩乱走。我觉得你碰到的那个司机有点死脑筋吧。人都应该人性化些。楼主不是你修养不够,是你们修养太好,如果你与你LG够凶,看司机与那几个女的还敢不敢乱咬人?那女的说作证,你就回他一句:“你们刚才所说的你已经录音了。”
2009/01/05回复

之前晚报也报道过,有位年轻妈妈,不把宝宝从手推车里抱起,经司机屡次劝解无效后,司机把车停一边,拒绝再载那位妈妈了,一定要那位妈妈下车才把车开走。那篇报道的立场很明显是站在司机那边的,而且盛赞那位司机。
[ 本帖最后由 爪爪妈妈 于 2009-1-5 09:37 编辑 ]
[ 本帖最后由 爪爪妈妈 于 2009-1-5 09:37 编辑 ]
2009/01/05回复

在公交车上如果司机无过错,乘客是只能按司机所说的做的。不明白为什么搂主就是不抱BB呢?反正你也有位子坐,坐好后才把BB抱起来就好啦,但偏偏你也要和司机去斗这个气,搞得车上其他乘客要陪你们白等半小时,你想想如果你是其他乘客你会怎么样呢。
2009/01/05回复

现在司机的责任大左好多啦,如果他们不按照规定进行,不但要扣钱,还可能随时工都没阿。
其实司机的建议,好正常啊。点解吾将小朋友抱起,一定放在车上面呢,如果是你自己一个,这样没野讲,但是有你老公一齐阿。你可以用背着小朋友,你老公拿车啊,这样又方便,又不阻碍他人,并且司机会建议其余乘客让位给你坐。
其实司机的建议,好正常啊。点解吾将小朋友抱起,一定放在车上面呢,如果是你自己一个,这样没野讲,但是有你老公一齐阿。你可以用背着小朋友,你老公拿车啊,这样又方便,又不阻碍他人,并且司机会建议其余乘客让位给你坐。
2009/01/05回复

爪爪妈妈:
之前晚报也报道过,有位年轻妈妈,不把宝宝从手推车里抱起,经司机屡次劝解无效后,司机把车停一边,拒绝再载那位妈妈了,一定要那位妈妈下车才把车开走。那篇报道的立场很明显是站在司机那边的,而且盛赞那位司机。[ 本帖最后由 爪爪妈妈 于 2009-1-5 09:37 编辑 ]
查看原文可能那司机看过这篇报导才会这样激烈,还去报警,原来他想上报当主角出名啊!他早说,我可以成全他嘛!这又不是很难的事!

2009/01/05回复

我们没带背带,如果有当然也会听他的说法,BB睡着了,抱着会更容易出事
2009/01/05回复

靓~靓:
现在的广州,不讲道理的比讲道理的更蛮横。
查看原文哈哈,绝~赞成这个。其实看事件都是小事情,司机的脾气确实是坏了一点,但是一般司机都是分上下2个班次,都晚上10点几了,肯定就是差不多下班了,应该都是开累了车,脾气才会那么不好,其实大家互相理解一下就什么事情都解决了。那些不帮忙劝和的人的确什么地方都会有,LZ不要生气了,气着自己不划算喔





2009/01/05回复

猫猫chan:
在公交车上如果司机无过错,乘客是只能按司机所说的做的。不明白为什么搂主就是不抱BB呢?反正你也有位子坐,坐好后才把BB抱起来就好啦,但偏偏你也要和司机去斗这个气,搞得车上其他乘客要陪你们白等半小时,你想想如果你是其他乘客你会怎么样呢。
查看原文我以前也碰到过带BB车的妈妈,但她比我幸运,我们一车的乘客都是叫司机快点开车,叫那妈妈自己扶好BB车,注意安全!
2009/01/05回复

因为544两个座位之间是很小的地方,BB已经差不多2岁了,BB睡着了,我们在座位上把他抱起是容纳不下他的个子的,所以我们当时也只是因他睡得舒服些。当时那种环境,当然不会想得那么周全,可能是司机的态度也是太强硬,我们才会与他对着干吧!
2009/01/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