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为哺乳假是产假结束回去上班后开始算,时间是一年。但今天人事告诉我是从小孩子出生那一天开始算,到小孩子一周岁为止。那这样算的话,哺乳假和产假岂不重叠了?产假就已经休了几个月了,假如又内含哺乳假,实际上哺乳假就没几天了,好亏啊!究竟是以那一个为准呢?请教各位姐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