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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18961情感.婚姻.家庭

版主,请删帖。

[ 本帖最后由 春虫虫虫飞 于 2011-3-14 21:31 编辑 ]
2009/03/14
全部回帖
champion:
如果你要小三打掉那个小孩,那么你就是在谋杀!
查看原文
通知计生办的人去办这件事,她就不用负上个谋杀的罪名啦。做人有时候该狠的时候还是要狠些,否则后患无穷!
2009/03/20回复
champion:
如果你要小三打掉那个小孩,那么你就是在谋杀!
查看原文
谋杀???到底是谁谋杀了谁?!我现在被她谋杀了我和我女儿的将来!
2009/03/20回复
她现在恐吓我们,说要我和我女儿死!
2009/03/20回复
nn1126nn11265楼
如果你对你丈夫还是有感情存在,你丈夫又不是认真的。但你们找那个女的说了那女的还是不愿意把孩子打掉的话。你都不用怕。因为你和你丈夫的婚姻关系才是法律上承认的。
2009/03/20回复
春虫虫虫飞:
她现在恐吓我们,说要我和我女儿死!
查看原文
这都是你LG惹的祸
在MW这JM们给出的建议,很多,不也一样要对方的胎儿去S么?
逼急的兔子会咬人,说实在的,有些当母亲的,为了自己的孩子,真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当然,我不知道这位小三是不是这样的人.
LZ,你是一位母亲,对方也是啊,至少,还有几个月她就是了.
2009/03/20回复
tcshutcshu7楼
你自已怎么想就怎么做吧!让那小三彻底绝望才行
2009/03/20回复
BEARBEAR熊:
这都是你LG惹的祸在MW这JM们给出的建议,很多,不也一样要对方的胎儿去S么?逼急的兔子会咬人,说实在的,有些当母亲的,为了自己的孩子,真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当然,我不知道这位小三是不是这样的人.LZ,你是一位母亲,对方也是啊,至少,还有几个月她就是了.
查看原文
她还有转弯的余地,可是我没有了,或者说她可转弯的余地比我大得多
2009/03/20回复
身为人妻:
通知计生办的人去办这件事,她就不用负上个谋杀的罪名啦。做人有时候该狠的时候还是要狠些,否则后患无穷!
查看原文
不太凑效.
2009/03/20回复
champion:
如果你要小三打掉那个小孩,那么你就是在谋杀!
查看原文
请查查辞典“谋杀”和“人工流产”词语的准确含义,再来发言。
另外,我估计良家妇女是不会说出这样没有逻辑的话来的。
2009/03/20回复
关键还是楼主LG的态度
坚决不要小三的话,小三还想生孩子吗
没有人愿意做单身妈妈吧,更何况这种欢场女子
孩子只是她的筹码而已
不过LZ的LG等到五个月才出声
又声称要回归家庭,听起来有些不厚道
说厚不厚道没用
这种J男让人BS
2009/03/20回复
zifanzifan12楼
loseing:
我认为孩子的问题楼主不应该参与,只有你老公和那个第三者有权决定。另外不明白这么一个不负责任而且出事就躲在老婆身后的男人哪里值得人爱?还有就是趁着老婆怀孕出去偷吃说明这个人很无耻啊!所以不要一味的责怪第三者,我 觉得最可恶的是你老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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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感!!!!
2009/03/20回复
最讨厌就系小三
2009/03/20回复
landyanglh:
上策就是不离婚,如果你老公是真心的对你好,不给她钱,这招就管用.上次我去居委会迁户口,就是一个女的怀了8个月了,那男的和老婆不在自己家住了,躲起来了,那女的没钱租房和吃饭了,找到那男的居委会,居委会说可以免费给她引产,我看那个意思她也挺不住了,想引产了.因忙着办事要走,没有听到最后结果.
查看原文
个人角度上
觉得鄙视那个男人
心不是一般的硬
2009/03/20回复
CHUHENGCHUHENG15楼
感觉是你老公是想两边都要自己解决不了了.才来找你的.应该是小三要名份.你自己小心才是
2009/03/20回复
绿袖妈妈:
1、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你老公和小三可能已构成重婚罪,如果生下小孩就更加罪加一等
查看原文
重婚又怎么呢
去告
2个人都要受罚
估计LZ不是这个本意
感情的事情
不是这样处理就完事的
2009/03/20回复
天底下有哪个女人不希望有个名份呢?不过很鄙视那些女人,明知道别人有老婆孩子还跟那个男人。
2009/03/20回复
原帖由 绿袖妈妈 于 2009-3-16 13:19 发表
1、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 ...


他们没有同居过,一直以来老公天天都有回家,
老公说他从来没有给过钱她,没有一齐去逛过街,没有吃过饭(吃过宵夜),没有买过任何东西给她.

[ 本帖最后由 春虫虫虫飞 于 2009-3-20 16:34 编辑 ]
2009/03/20回复
顶...顶...
2009/03/20回复
春虫虫虫飞:
他们没有同居过,一直以来老公天天都有回家,老公说他从来没有给过钱她,没有一齐去逛过街,没有吃过饭(吃过宵夜),没有买过任何东西给她.[ 本帖最后由 春虫虫虫飞 于 2009-3-20 16:34 编辑 ]
查看原文
你LG说,你就信啊
那女的以前是做PR的,但后来一年里只有你LG一个男人,那这一年,她吃什么用什么呢??
2009/03/2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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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删帖。

请删帖。。。。谢谢

请客服帮忙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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